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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23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6-20 15:50:55

全国跨省单招院校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兵团十四五重点升本院校

国家级综合职业培训基地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

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一、学院简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80年,是一所集高职教育、职业培训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办学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1134亩,总建筑面积30.2万平方米,现有在册学生13000人,教职工464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58人,讲师82人。学院有国家级大师工作室6个,兵团级大师工作室3个,享受国务院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3人,兵团突出贡献专家1人,2人分别获“中国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中国首届职业院校教学名师”称号,1人被评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1人获“全国青年技术岗位标兵”称号,1人获“西部技能之星”称号,4人入选首批“新疆工匠”项目,2人被评为“兵团高技能优秀人才”。

学院被批准为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连续承办9届兵团职业技能大赛。2021年,学院入选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学院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共获奖639个奖项,其中国家级技能竞赛297个奖项,与自治区同类职业院校相比,学院在获奖质量及数量上名列前茅。2022年起经国家教育部准许列入全国跨省单招院校。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共设置招生专业18个,招生计划270名。以下为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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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符合甘肃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2023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以下简称“综合评价录取”)。

所有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二)志愿填报

综合评价录取采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或https://art.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志愿填报。

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2023年4月15日-19日;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2023年5月4日。

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四、考试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

(1)文化素质考试。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

(2)职业技能测试。学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校企合作的实际情况组织职业技能测试。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甘肃省考试院领导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投档。

(1)综合评价录取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绩,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A、B、C、D分别赋分为4分、3分、2分、1分,再将考试中涉及的除信息技术外9门课程的等级赋分之和生成逻辑投档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

(2)已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六、收费标准和奖、贷、助政策

1.收费标准:学费:3300/年/生,住宿费800-1000/年/生(4-6人间)。

2.考生被我院录取并报到后,经本人主动申请签订兵团就业协议,签订后可享以下政策:

(1)全额免除学费;

(2)全额免除住宿费;

(3)生活补助三年合计6000元;

(4)教材费和交通补助三年合计3500元。

3.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4.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七、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八、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996-2950666、0996-2953666、17399115666

甘肃省考生招生政策咨询QQ群:693828459

邮编:841007      

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bt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j.b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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