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山东省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6-25 13:13:31
全国跨省单招院校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兵团十四五重点升本院校
国家级综合职业培训基地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
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一、学院简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80年,是一所集高职教育、职业培训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办学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1134亩,总建筑面积30.2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500余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72人,讲师283人,“双师型”教师比例占80%以上,建立6个国家级“大师工作室”,3个兵团级“大师工作室”,学院2名教师享受国务院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1名教师为兵团突出贡献专家。
2006年以来,学院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共获得各类奖项524个,其中国家级278个。连续多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预选赛中获得团体第一名,其中共获得63个一等奖、45个二等奖、72个三等奖,学院还多次承办了兵团职业技能竞赛。学院参加历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共6次入围全国集训,2018年被批准为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空调制冷项目国家集训基地。2022年起经国家教育部准许列入全国跨省单招院校。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共设置招生专业18个,招生计划350名。以下为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开展。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开展。
(二)考试报名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1.报考方式:考生于2023年3月8日9时至3月31日18时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j.btc.edu.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2.打印准考证
(1)网址:http://zj.btc.edu.cn/
(2)打印时间:4月5日—4月6日
四、考试
1.考试方式:命题、组考与评卷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1)单独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形式。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满分值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100分,考试形式均为网络测试。
(2)综合评价招生:采用“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
”的考核方式。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取语文、数学、政治3门科目成绩的平均分,满分值100分,不另行组考;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考核满分值100分,考试形式为网络测试。
(3)考试时间:
备注:具体考试时间请以准考证排考信息为准。
五、录取
1.录取原则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在山东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程序
(1)根据“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政治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2)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在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放弃录取申请书,具体要求见我校招生就业网(http://zj.btc.edu.cn/)。经公示无异议且办理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由我校报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凡是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3)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六、收费标准和奖、贷、助政策
1.收费标准
学费:3300/年/生,住宿费800-1000/年/生(4-6人间)。
2.考生被我校录取并报到后,经本人主动申请签订兵团就业协议,签订后可享以下政策:
(1)全额免除学费;
(2)全额免除住宿费;
(3)生活补助三年合计6000元;
(4)教材费和交通补助三年合计3500元。
3.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4.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七、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八、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996-2950666、0996-2953666、
17399115666、17767663888
山东省考生招生政策咨询QQ群:698732101
邮编:841007
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bt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j.btc.edu.cn/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敬业大街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