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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2-04-29 15:04: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

1、本章程适用于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

2、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3、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概况

1、学校代码:14462

2、学校名称: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4、办学性质:公办

5、办学层次:专科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录取通知书签发人:邵福(校长)

三、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普通高考、对口升学、五年一贯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相关信息以山西省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录取原则

(一)普通高职招生录取办法

1、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录取。

2、外语语种:我校各专业均为英语。

3、专业安排办法:录取专业依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4、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课达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二)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办法

1、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3、外语语种:我校各专业均为英语。

4、美术、音乐类专业,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它专业按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办法

1、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中考成绩达到省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3、严格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分配专业,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不愿调配的考生予以退档。

五、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等文件精神。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费/年

学制

备注

570102

学前教育

2600

3


570103

小学教育

2600

3


570104

小学语文教育

2600

3


570105

小学数学教育

2800

3


570106

小学英语教育

4000

3


570107

小学科学教育

2800

3


570108

音乐教育

5000

3


570109

美术教育

5000

3


570110

体育教育

3000

3


570112

舞蹈教育

5000

3


570115

现代教育技术

2800

3


540101

旅游管理

2600

3


550101

艺术设计

5000

3


570202

应用英语

4000

3


590401

现代文秘

2600

3


550201

音乐表演

5000

3


550122

陶瓷设计与工艺

5000

3


520803

老年保健与管理

3000

3


六、证书颁发

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毕业时颁发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七、奖助学措施

1、被录取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2、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参与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3、学校设有“石磊奖学金”,同时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监督机制

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查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校纪委监督电话0349-8851277.

九、学校地址

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区长宁东街85号      邮编:036000

十、咨询方式

电话:0349-8809888(传真)    8809222              

QQ:1713518729    

学校网址:http://www.shuozhou.gov.cn/ztjs/szszz/

十一、本章程由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