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4-03-04 15:22:42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精神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函〔2024〕3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及要求(条件) (一)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二)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即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其中,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2cm~175cm,男生身高172cm~185cm;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的“0”型和“x”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身体裸露部位无明疤痕,全身无纹身、无烟疤。 (三)技能人才免试条件: 1.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获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3.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 4.在全国运动会、锦标赛获得个人前六名、团体前八名的考生。 5.在内蒙古自治区运动会、锦标赛获得个人前三名、团体前六名的考生。 属于以上免试范围的考生须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考试前提交到我院进行审核,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根据考生类别与报考专业情况可免试入学。 三、填报志愿 1.考生通过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官网(http://ordossthjzyxy.cn)、微信公众号及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查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 2.考生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于2024年3月4日—3月8日填报我院,若我院未完成单独招生计划,将于2024年 4月8日前公布剩余招生计划;2024 年4月8日—10日,再次网上征集志愿。 3.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可填报我院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调剂和高收费专业调剂。 (三)考生领取准考证 考生领取准考证方式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后通过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官网(http://ordossthjzyxy.cn)、微信公众号进行下载打印。 四、考试 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考试方式 采取线下机考方式(学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在考生集中地区或学校设置考点)。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学院设置的考点进行线下考试和面试。 (二)考试时间 2024年3月4日--8日(首次填报志愿考生),考试时间暂定3月10日--16日期间; 2024年4月8日--10日(二次网上征集志愿考生),考试时间暂定4月10日--15日期间。 具体时间安排将在我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收费 按收费许可每人收取考务费200元,在考前缴纳。具体收费方式考试前通过我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考试流程 考前通过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官网(http://ordossthjzyxy.cn)、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五)考试科目 1.理科类:文化素质(语文、英语、理科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心理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 2.文科类:文化素质(语文、英语、文科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心理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 3.对口招生科类:文化素质(语文、英语、数学)、职业技能考试(专业课程)。 五、成绩评定标准 1.普通C类生: 总成绩满分为600分(其中,文化素质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300分(含面试100分))。 2.对口招生类: 总成绩满分为600分(其中,文化素质300分,职业技能考试300分(含面试100分))。 普通类与对口招生科类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 六、考生成绩上报 考试结束后7日内,将参加我院单招考生考试成绩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 七、录取 对于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者,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4年6月的全国统一高考。 我院将在学院公众号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考试成绩和录取专业等。考生信息公示无异议,按自治区考试中心安排,办理录取手续。 我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审批结果,待统招录取工作完成后,一同邮寄单独考试招生录取通知书。 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八、新生学历层次及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一样,属全日制大专学历层次,在毕业文凭、就业派遣、培养费、住宿费和奖(助)学政策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九、录取学生资格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对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7——8391977 18347758606(闫老师) 18847701116(陈老师) 13847758887(杨老师) 13514879962 (郝老师) 15134936657(达老师) 13947377959(关老师) 18247707180(石老师) 13847375052(杨老师) 专业信息咨询电话: 13754073588(生态工程系杜主任) 13190826985(市政工程系闫主任) 15149733234(经济管理系于主任) 13644779972(机电工程系王主任) 13947716598(生物技术系杨主任)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017010 学院单独招生网址:http://ordossthjzyxy.cn 十一、本方案由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