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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章程(外省)

发布时间: 2020-06-17 18:10:21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章程(外省)

一、院校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14422

院校名称: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性质: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学院简介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由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院。学校地处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轻轨和地铁可达主城区。

学校设有财金与商贸学院、工程与信息学院、文创艺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社会管理学院等5个二级学院,开设软件技术、物流管理、财经商贸、健康管理与服务、艺术设计、信息通讯技术、智能制造、建筑工程、旅游管理等9个专业群共31个专业。教学实训设施齐全,校内建有99个实训室、1个大型实训工场,在校学生近万人。

三、招生机构

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学校职能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四、招生计划

我校在各地区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五、报考条件

1.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心脏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身材匀称,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斑点等。身高:女:1.63—1.72米,男:1.72—1.83米,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0.7以上。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六、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

  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次序录取。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凡实行传统志愿录取的省份,考生志愿优先。如投档分数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总分进行排序。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2、空中乘务专业

该专业按普通类专业录取方式进行。

3、艺术类专业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加试,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分别达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按美术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对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4、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在江苏省外的各省、自治区招生。本规则未尽之处,按各省、自治区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七、奖贷措施: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贷、助、补、减、免”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单项奖学金等,设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基地助学贷款,建立专门面向贫困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学生、孤儿等群体实行学费全免等一系列资助政策。

八、学制、学费、毕业证书:

我校各专业层次为专科,学制三年;学 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2014年136号文件执行,理科类5300元/年,文科类47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其中空中乘务、健康管理两个专业53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学生学完规定的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九、联系方式:

免费咨询电话:4009946199

电话:025-85395230、82212198王老师、詹老师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梁山路1号

招生网:http://zjc.ncc.edu.cn

招生咨询QQ群:259823922

招办微信公众号: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