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6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6-01-04 16:10:10
大连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列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依山傍海,办学条件优良,已形成一校、两地(大连市、盘锦市)、三区(大连凌水主校区、开发区校区、盘锦校区)的办学格局。大连理工大学具有优良的体育传统和深厚的体育文化,在建校之初就汇聚了以近代体育先驱、奥运第一人刘长春教授为代表的一批资深体育人士。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于2012年12月30日经教育部批准而建立,2013年9月5日正式启用,目前在校本、硕、博学生共计4000余人。校区依照“统筹规划、错位发展、坚持标准、创新模式”的指导思想建设,与大连校区同标准、同档次、同水平办学。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校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院校代码为19141。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文法学院体育系设有运动康复、运动训练两个本科专业。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基地、运动康复实验教学中心、体质健康监测与研究中心和红海滩体育中心。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招生文件规定,2016年运动训练专业开始面向全国单独招生。
一、培养目标
该专业培养具备体育运动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从事专项运动训练的基本技术,具有较高的专项运动水平,较强的专项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从事专项运动和指导专项运动训练与教学、组织专项运动竞赛、专项裁判、体育科研、体育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该专业依托综合性重点大学的资源和优势,按照我校精英人才培养要求,突出体育专项特点,培养热爱祖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同时具备国家二级以上运动技术水平、国家二级以上专业裁判水平,系统掌握体育学基础理论知识、运动训练的理论和方法,以及运动训练的基本规律的体育专业人才。学生能初步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运用所掌握的体育运动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从事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健身指导及体育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
三、 毕业及学位证书
该专业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学分,准予毕业并颁发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所规定条件者,颁发大连理工大学教育学学士学位证书。
四、招生计划
专业 | 项目 | 层次 | 学制 | 计划 | 招生范围 | 学费标准 |
运动训练 | 网球、篮球足球、田径 | 全日制本科 | 四年 | 20 | 全国 | 10000元/学年 |
五、报考条件
1、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
2、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3、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且所报专项必须与运动等级证书相符。报名时,考生运动等级证书截止审批日期为2016年2月29日,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http://jsdj.sport.gov.cn/)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4、考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
六、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需通过“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zsxx/)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
2、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我校将及时通过“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分批进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全部审核结束后,我校将于3月18日起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上公示考生资格名单。
3、网上缴费
考生需通过“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100元/人(如辽宁省有新的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考生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考试安排
1、文化课考试
时间:2016年4月23日-24日。
地点: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确定。
内容: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
2、体育专项考试
⑴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 2016年4月26日下午13:30—16:30
地点: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文法学院体育系C05-204
⑵资格确认
报到时考生需持《2016年高等学校体育专业考生报名信息表》(须考生原单位鉴定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运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图像采集、指纹注册,现场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并领取准考证等相关资料。
注意:考生须自行购买本次考试的人身意外保险,并提供保单原件。
⑶考试时间、地点、内容
时间:2016年4月27日
地点: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 (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内容: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6版)。
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及格标准为60分。考生须凭体育专项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八、录取原则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按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按照综合分录取,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及性别依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进行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者。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
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的30%,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如考生已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方式录取。
九、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
1、免试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等部委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可以申请免试入学:
⑴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⑵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职业运动员不受此条件限制);
⑶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曾获指定项目比赛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详见附件);
②获得足球、篮球、田径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③获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2、免试入学报考程序
⑴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应填写《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 (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②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一份)
③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④符合免试资格的运动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考生需进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中“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查询并打印技术等级证明
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申报材料于2016年3月15日之前寄到(以收到时间为准)或送达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大连理工大学南门科技园510室),我校审核合格后加盖招生部门印章。
⑵征得招生院校同意后,于2016年3月20日前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审核,非职业未办理正式招收手续的运动员不在免试招收范围。
⑶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负责接收优秀运动员申报材料,于2016年3月31日前报送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办理(不接受运动员个人申报)。
⑷经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初审后,将相关材料发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进行复核,通过审核的推荐名单将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在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并上报教育部。
⑸经教育部批准后,由相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高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特别说明:《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意见”必须由体育局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局章,“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意见”必须由中心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心章。
3、录取原则
⑴大连理工大学根据考生的报名条件、综合考虑学校运动队建设的需求,择优确定免试入学资格考生。
⑵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十、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保障下进行。
3、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并报请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我校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411-84708306。
十一、其他
若教育部及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运动训练专业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招生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简章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可在我校招生网下载查看。
十二、联系方式
网 址:http://recruit.dlut.edu.cn(招生办公室)http://wenfa.dlut.edu.cn(盘锦校区文法学院体育系)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文法学院体育系
联系电话: 0411-84708375(招生办公室)
0427-2631368(盘锦校区文法学院体育系)
传 真: 0411-84707507 (招生办公室)
0427-2631366(盘锦校区文法学院体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