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4-03-11 09:44:2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上海理工大学2024年继续开展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24年艺术类专业拟按“设计学类”大类招生,包括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包装设计5个本科专业。招生省份(市)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实际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报考对象
(一)符合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本科专业招生的报名条件。
(二)考生的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办按照本省份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1.报考上海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均采用当地省级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我校不另行单独组织专业考试。有关专业统考事宜请以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2.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均应达到2024年当地报考美术与设计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线以上。
3.所在批次(科类)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所在批次(科类)采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
合成总分=高考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专业统考满分×50%
其中:
(1)专业统考满分及高考文化课满分依据各省份实际情况。若当地省级招办另有规定,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2)对于合成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四、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新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收费标准
(一)学费: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 (沪教委财〔2012〕118号)。
六、监督机制
我校艺术类招生全程接受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
七、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uss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haoban.usst.edu.cn
咨询电话:021-55270799
监督电话:021-55270716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八、其他
本简章由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招生规定有变化时,则按新的要求执行。
附件请到原公告下载:https://zhaoban.usst.edu.cn/ysl/lis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