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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2023年自主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3-06-03 10:14: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学校代码:1102;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科。

第四条 校址、办学地点

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7号。

第五条 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 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校纪委、监察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表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其中农村户口计划

备注

1

大数据与会计(注册会计师)

15

8


2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智能财税管理)

15

7


3

金融服务与管理(互联网金融)

10

5


4

证券实务(互联网金融)

5

3


5

国际经济与贸易(互联网+国际商务)

10

5


6

电子商务(全媒体运营师)

4

2


7

网络新闻与传播(全媒体运营师)

10

5


8

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APP设计与开发)

10

5


9

空中乘务(航空服务管理)

15

7


10

市场营销(全媒体运营师)

8

4


11

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管理)

15

8


12

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10

5


13

工商企业管理

2

1


14

旅游管理

2

1


15

现代物流管理

2

1


16

人力资源管理(现代学徒制)

10

5


17

电子商务(现代学徒制)

7

3


合 计

150

75




第四章 报名与录取

第十条 报名办法

1. 报名条件

已参加北京市2023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2. 报考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能够真实完整提供相关资料,按规定程序参加考试及考核。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考生进入我校“自主招生网上信息采集系统”,下载打印《2023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报名表必须经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方可上传。

(2)高中阶段学生学习和成长记录材料。

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单》,并加盖毕业学校或单位公章。(如不能提供报告册可提供所在高中校出具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和综合评语并加盖学校公章)

非普通高中(中职、中专和中技)毕业生提供: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卡(即《高中学生考试成绩登记表》和《高中学生评语表》)正反面一份,并加盖毕业学校或单位公章。

(3)考生本人户籍页和考生身份证。

(4)考生本人技能证书和高中阶段各级、各类获奖证书。

(5)免试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现场资料审核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查验。

第十一条 成绩评定

1.免试政策

(1)高中应届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均合格并经过我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考生。

(2)高中往届生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均在C级(含)及以上并经过我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考生。

(3)三校生应届及往届毕业生中职阶段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均在85分(含)及以上的考生。

(4)高中阶段获得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含宏志奖学金)。

(5)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

(6)高中阶段获得市、区级三好、优干、优团等荣誉称号。

(7)获得职业资格初级(含)以上证书或者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文体类中级水平等级证书。

(8)退役士兵。

(9)获得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认定的“四星级志愿者”(含)以上的考生。

(10)持有单位推荐信及相关获奖证明(仅限第一志愿报考现代学徒制班制考生)。

2.成绩评定办法

考生总评成绩(满分300分)=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技能与综合素质评价(100分)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1)进一步探索互联网时代“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方式,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会考)成绩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平时科目成绩相关技术技能证书进行初步选拔。按照“条件明确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式化”的要求,注重对学生职业技能的考察,注重考试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2)录取工作由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由招生录取组和督察组共同参与,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3)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各考核项成绩计算最终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将严格审核考生报考相关资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4)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2.户籍政策

依据上级精神,按照比例确定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考生录取的最低控制线,并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在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数1.5倍时,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控制线下调10分。

3.其它规则 无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 无

2.体检要求 空中乘务专业报考基本要求:身高:(女)162cm-173cm,(男)172cm-185cm;身材均匀,无明显疤痕,无色盲、色弱,嗅觉正常。其他专业:无

3.其它要求 无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学费6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1)男生:1450元/学年;(2)女生:900元/学年。

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执行我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关于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办法》资助标准:一等每生每年4500元、二等每生每年2800元,每年按十个月发放

2.依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录取公布、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录取公布

被录取的考生将在我校网站上公布,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2.新生报到

新生报到,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身份证件,按《报到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即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向学校请假并提供有关证明。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9096725 89098173 89098550

网 址:www.cuebmc.cn

E-mail: jfzhsh3103@163.com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