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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宁波教育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18-05-08 18:26:51

宁波教育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宁波教育学院

学校浙江省招生代码:0124 学校国家代码:50559

2、学校地址:宁波市杭州湾新区金溪西路129号(杭州湾校区) 邮编:315336

学校文教路校区地址:宁波市文教路1号 邮编:315016

3、办学层次:高职

4、办学类型:公办高校

5、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本校只安排浙江省招生计划,专业为学前教育、文秘、市场营销、应用英语、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新闻采编与制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具体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6、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不限,一般为英语;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7、招收男女生比例: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鉴于学校部分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专业的要求、特点及就业去向谨慎选择专业。

9、录取规则:

(1)、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高招委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A统一高考招生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宁波教育学院2018年拟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详见附件),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分段填报,分段录取,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B、单独考试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3)、学校对专业无加试要求。

10、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浙价费[2014]240号文件规定: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为9000/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为6600/年,其它专业学费均为6000/年。

1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符合学校毕业要求颁发宁波教育学院签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历层次为高职。

12、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宁波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宁波市育才路106

邮政编码:315016

联系电话:0574-87212325 87200222 87203028 87200217

传真电话:0574-87212325

学校网址:www.nbei.net 学校招生网:zsw.nbei.net

电子信箱:njyzsb@126.com 在线咨询:zsw.nbei.net/zxzx

2)学校文教路校区联系地址:宁波市文教路1号宁波教育学院文理学院教务处

邮政编码:315016

联系电话:0574-87211651 87200026 87210063 87201017

传真电话:0574-87200026

附件:宁波教育学院2018年拟招生专业选考科目

序号

专业名称

选考科目

1

学前教育

不限

2

文秘

历史思想政治技术

3

市场营销

技术历史化学

4

应用英语

历史技术生物

5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技术地理历史

6

会计

不限

7

国际经济与贸易

历史技术化学

8

新闻采编与制作

历史技术化学

9

计算机应用技术

技术化学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