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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4-05-11 14:14:00

一、学院概况

学校名称: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成人高等院校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的河北省团校,1987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始招收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隶属河北省教育厅,为省属公办院校。

二、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河北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

三、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专业均可,再选科目不设限制。

3.普通类进档考生按平行志愿“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于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4.艺术类进档考生按平行志愿“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5.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普通高考录取中的使用。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校内参考模块。思想政治和体检标准符合学校招生相关规定。

6.招生范围:仅河北省。

7.对符合我省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处理,按照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精神执行。

8.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9.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10.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1.护理专业 要求:

①男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

②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男女均可;

③身体裸露部分不能有纹身或疤痕。

12.录取考生体检要求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13.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招生专业及学制

我院计划招生的专业请参见省考试院印发的《河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五、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500元/年。

六、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七、相关问题的说明

1.学院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政策。

2.按国家政策学院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在入学时开放绿色通道。

3.除执行国家助、奖学金政策外,还实行学院奖学金制度,按学年评定。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中路417号(本部)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卓达太阳城(南校区)

招生电话:0311-87251616

学院网址:https://www.hbqg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