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外国语学院2023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6-24 16:06:09
为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我校2023 年将按照“单独测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单独招生测试工作,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7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广西外国语学院
学校代码:13830(国标码)
办学性质:国家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院校地址: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空港大道89号
二、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我区2023年普通高考,具有区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证的考生,属于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除技工学校外的二年级在校生(需有中职学校相应学籍)。
三、招生专业、计划数
我校2023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最终专业、人数和学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2023年中职对口招生专业、计划一览表
四 、申报方式
(一)考生可通过关注“广西外国语学院”微信公众号,进入“单招对口”通道填写信息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日-4月30日
五 、考核方式
(一)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4月30日
(二)测试方式: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测试采用线上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题为标准化试题。
(三)测试内容: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进行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测试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文化基础测试,包含语文、数学、英语课程的相关知识;二是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
(四)评分标准
我校2023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均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由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满分为600分。
(五)测试步骤
申报成功的考生通过关注“广西外国语学院”微信公众号,进入“单招对口”通道,进行测试,系统自动从题库出题,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题。
(六)成绩公布
4月30日起考生可通过关注“广西外国语学院”微信公众号,进入“单招对口”通道,查询测试成绩。
六、填报志愿
所有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本人需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
考生于2023年5月5日10:00至5月8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首次登录时使用考生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为顺序志愿。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设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10:00至5月18日10:00,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仍为顺序志愿。如志愿填报安排有所变动,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最新消息。
七、录取
(一)录取时间
1.投档录取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5月16日。
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5月19日。
3.录取结果查询时间:2023年5月17日10:00起。
4.录取时间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
(二)录取原则
1.所有申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外国语学院文化素质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不参加测试或测试成绩为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排序规则:
1)我校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安排专业,直至录满招生计划。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2)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3)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分—职业技能测试分—语文—数学—英语。即先按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测试总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素质测试分高低排序,文化素质测试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文化素质测试分相同,则按职业技能测试分高低排序,分数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4)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3.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于2023年5月22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6月30日前,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九、入学与注册
1.已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再进行复查,凡属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十、新生待遇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新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与同专业新生同等收取,在日常教学管理以及“奖、助、勤、贷、减、免、缓”等方面享有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待遇。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
一等:4300元/学年
二等:2300元/学年。
学校助困奖学金:
一等:2000元/学年;
二等:1000元/学年。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货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当地教育局资助办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货款,货款最高额度为:12000元生·学年。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每年为校内生提供近1000多个岗位。
退役复学学费代偿:应征入伍退役后参加普迎高考且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可以申请学费代偿,最高代偿金额为12000元年。
退伍复学学费代偿:参加当年曹通高考且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在当年应征入伍前办理保留学手续,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可以申请学费代偿,最高代偿金额为12000元/年。
十一、其它
1、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2、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学校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4、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5、本简章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6、联系方式
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
五合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邮编:530222)
电话:0771-4797229、4797113、4797126(兼传真)
广西外国语学院官网:https://zs.gxufl.com
广西外国语学院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