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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快讯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5-16 16:40:17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36号)、《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普〔2023〕1号)精神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学院重视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2023年的首项任务,并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期间设立:考务组、招生组、保障组、纪检组。举报电话:0470-2283098。

学院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疫情防控最新政策,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防控要求,保证防控措施到位、步骤严密。确保考生、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报名及考试

(一)招生对象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

(二)招生条件

完成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校和中职毕业生均可报名。

(三)填报志愿时间

已经完成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均可在2023年3月2日—6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完成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填报院校志愿: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并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学院将于2023年3月7日—9日通过学院网站和电话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相关事宜。

(五)考试方式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院采取线上考试形式。

(六)考试时间

1.首次填报志愿考生考试时间

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

2.若首次高职单招计划未完成,将二次征集志愿(2023年4月7日—9日),考试时间定于:

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

(七)考试地点

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需自主提前准备一个安静整洁、网络条件良好、设备稳定、电量充足的考试环境。考生周围不允许出现书籍、纸张等其他杂物。具体要求详见我院高职单招线上考试方案,学院将于考前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题网公布(http://zs.hlbrzy.com)。

(八)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九)考试科目与范围

1.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我院,考试科目:文化综合知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试题范围:文化综合知识(语文、文科数学/理科数学、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测试)。总分为400分。

2.对口中职类毕业生报考我院,考试科目:文化综合知识和专业综合知识。试题范围:文化综合知识(中职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知识(以中职教材所学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为主)。总分为400分。

二、录取

1.考生的体检及其他相关录取资格的信息均采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采集的信息。

2.录取规则:专业志愿清。如遇考生分数相同,文理科依次按照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中职对口各科类依次按文化素质、专业综合知识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

3.专业志愿的调剂:在第一志愿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到同一科类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考生成绩达到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考生所报志愿专业最低分数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尊重考生本人志愿,予以退档处理。

学院将在官网上公示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结束后,首次报考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考生拟录取名单于2023年4月1日前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二次征集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于2023年4月26日前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并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将于2023年秋季统考录取结束后由学院统一邮寄到考生所填地址。

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规划3街。

邮政编码:021000

办公地点: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316室)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470-2283111、2283118、2283112、2283113

学院招生专题网:http://zs.hlbrzy.com

四、其他事宜

1.通过我院高职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不能转学。

2.已被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公布后如有相关补充说明,学院将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4.该方案及相关补充说明内容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