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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1-05-24 09:17:46

一、学校名称: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4212

三、学校地址:

1.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杨林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长松园1号路);

2.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海口校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400号)。

四、办学类型与层次: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

五、学历证书:学生达到毕业资格审核条件后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同时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六、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1.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核准后公布的为准。

2.学费执行云南省物价局、教育厅核定的学费标准。

七、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同一志愿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

2.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优先满足专业志愿靠前的考生。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录取我校使用考生所在省统考成绩。凡专业考试及文化考试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科录取线的学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区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总分为准。

八、奖助学金:

1.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学年。  

2.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学年。

3.家庭贫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一等:3800元/学年;二等:2800元/学年。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

5.绿色通道。我校建立有“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6.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7.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学生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安排岗位时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九、联系方式:

1.招生热线:0871-68586688  68586166  68586366

2.学校网址:www.ynjw.net

3.Email:276243893@qq.com

4.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长松园1号路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招生办  孙正周老师收  邮编:651705

十、其他事项:

1.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2.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招生办负责解释。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