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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1-05-29 17:03:2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招委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务。

  第三条: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167 )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高职专科)院校。

  第四条:二O二一年秋季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管理体制内运行,并按照国家下达的跨省招生生源计划数(详见各省印制的《高考报考指南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欢迎广大学子报考。

第二章 学院简介

  学院坐落在在江西九江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国务院核准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核心区。西临世界旅游胜地庐山西海,东接我国最大淡水湖、世界候鸟保护区鄱阳湖,学院秉天地之灵气,承五千年华夏之文明,乃修身养性求学之圣地。学院设有:国际商务学院、金融学院、艺术与建筑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康养旅游学院、振兴学院6个二级学院。学院建有产、学相结合实训中心,以及护理、工业机器人、园林、机电、语音、计算机、建筑等实验室,为国家培养具有专业知识扎实,实践和创新能力较强的科技应用型人才奠定了良好基础。

  学院有一批教育界、科技界、艺术界的专家、学者、教授主持学院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学院生活设施完善,学生公寓内有阳台、独立卫生间、盥洗间、组合橱柜、电脑桌、宽带网接口、电风扇、空调等。学生食堂、浴室、超市、ATM自动取款机、邮局、医务所、洗衣房、车队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毕业生就业保障体系,并与全国数百家知名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人才定向培养、输送关系。

第三章 招生专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或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

第五章 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收费项目和标准

  学 费:8800元-12800元/年。

  住宿费:普通类1800元/年(含空调房)。

  教材费:600元/年(多退少补)。

  退费办法:如学生因特殊原因要求退学,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

  资助政策:

  学院建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七章 毕业文凭

  学历教育的学生,入校后注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学籍,学生毕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加盖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印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

第八章 联系方式

  校址:江西九江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 330321

  联系人: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蒋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电话:0792-3058252;17162999888

  传真:0792-3058008

  学院网址: www.jxfte.com

  E-mail:1416611875@qq.com

  学院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查询网址:http://www.jx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