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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19-06-04 19:19:40

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二、部委代码:14089 在各省招生院校代码详见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   

三、校  址: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曹家路108

四、办学地点:浙江省临海市

五、邮政编码:317000

六、办学性质:民办

七、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八、录取规则:

(一)浙江省录取规则

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投档分数线以上,对学生的高考(含单独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文件精神,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志愿,只需1门在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没有明确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普通类专业: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录取不分批次,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单独考试类专业:按考生总成绩高低,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考生位次和志愿顺序投档录取。考生位次按所有考生总分排定。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二)外省录取规则

1.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接受投档。

2.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志愿的,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3.当投档总分相同时,参考名次先后和相关单科成绩高低择优录取。普通高考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语、数学;理科为数学、语文、语。

4.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无专业加试要求。

(三)外语语种要求:无(学校外语教学全部使用英语)

(四)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浙江省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

专业名称

选考科目数

选考科目范围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物理 历史 技术

数控技术

3

物理 历史 技术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化学 历史 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物理 历史 技术

工业机器人技术

0

不限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物理 历史 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0

不限

汽车电子技术

3

物理 历史 技术

新能源汽车技术

0

不限

工商企业管理

0

不限

汽车营销与服务

0

不限

物流管理

3

思想政治  地理  技术

汽车智能技术

0

不限

智能产品开发

0

不限

飞行器制造技术(陆空两用汽车制造与维修)

0

不限

注: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十、其他说明(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一)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标准。

1. 住宿费: 6人间每生每学年1400元。

2.浙江省学费: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智能产品开发、飞行器制造技术(陆空两用汽车制造与维修)专业12000/年 ②工商企业管理、汽车营销与服务、物流管理专业11000/年。

3.外省学费:文科类专业学费减免4500/年,理科类专业学费减免5500/年。

4.代管费:1000/学年(多退少补)。

(二)奖励措施

 按国家规定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学院设有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毕业与发证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我院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十一、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曹家路108    

(二)邮  编:317000

(三)联系电话:0576-85120098  85120908

(四)传  真:0576-85120948

(五)院校网址:www.geely.edu.cn

学校招生负责人  陈涧燊       学校负责人 辜忠涛 (学校公章)

 

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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