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报考常见问题


2018年报考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 2018-06-14 09:48:14

  问:杏林学院属于哪一类学校?在哪个批次录取?杏林学院成立于哪一年?

  答: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辽宁中医药大学于2001年7月创办,以培养中医药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18年在辽宁省本科批次招生

  问:杏林学院具体位置在哪?

  答:杏林学院位于沈阳市浑南区380-2号,占地500余亩,处于沈阳市大浑南的核心区,距新沈阳市行政中心(市委、市政府)5公里,距2013年全运会全运村2公里。浑南校区教学设施完备、生活设施优越,交通便利,北临浑南新城管委会,南邻高铁新沈阳南站,现已开始运行(沈阳南站与北京、大连、哈尔滨、吉林、本溪、盘锦、丹东、等方向均有停靠),东临沈营公路,多条在全运会前竣工的轻轨已在学院设站。

  问:杏林学院办学质量如何?

  答:杏林学院严格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不求最大、但求最强”为办学理念,坚持“两优、两重、一适应”的办学思路,继承发扬“勤奋务实”的优良校风,突出中医药办学特色,因材施教,严格管理,努力将杏林学院建设成国内一流的中医药类独立学院。学院大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开展各类教学改革,稳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并取得良好社会声誉和骄人成绩。

  2017年我院代表队在两百余家院校参赛队和五百余家医院参赛队中脱颖而出,获得了教育部组织的《黄帝内经》大赛全国总决赛季军。受到了教育部、教指委和全国中医类医学院校及同行的认可和好评。同年的《学伤寒、背伤寒》大赛中,杏林代表队再创佳绩,获得了全国三等奖(第四名)的好成绩。

  近三年我院医学研究生考试上线率始终保持在25%以上。2016年我院2011级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李兴宇同学,以413分的优异成绩被成都中医药大学录取,不仅为我院考研状元,同时也是辽宁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考研成绩第一名。

  2017年我院2012级中西医结合专业陈旭东同学再传捷报,以408分的优异成绩被暨南大学录取,在校期间,该生数次获得校级奖学金,同时他也是我院2017届毕业生的考研状元。

  2018 年我院医学类毕业生研究生考试再创新高,达到国家分数线的有290人,大批毕业生通过研究生教育进入省市级医院。每年有一大批学生从杏林起航前往全国各地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启更好的征程。

  问:杏林学院教学改革开展情况?

  答:近年来,学院开展以“精品教育”为特征的新一轮教学改革。所谓“精品教育”即以人为本,进一步优化和细化教学管理机制、教育教学方法、人才评价标准等体系,因材施教,深耕细作,将个人条件和专业特点相结合,实行差异化和个体化新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具体改革包括英语教学实施分级分班制;体育教学实行俱乐部制、引入拓展训练;专业教学实行选修制、学分制、主辅修制;学生管理试行导师制、班主任制;毕业实习与就业、择业相结合;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和第二学历教育等,以人的综合素质培养为中心,全力培养应用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打造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学院教学改革与国家教育方针一致和社会人才需要紧密结合。2016年我院中医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列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转型发展试点专业。2017年我院药学实践教学基地被评为辽宁省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017年我院开展的护理专业教学综合改革取得了良好的反响,受到了用人单位和学生的一致好评,教学成果显著。近年来我院多项教学改革获得了辽宁省教学改革立项和教学成果奖。这些改革奠定了我院教学改革的基础同时也为其他中医院校教学改革起到了参考示范作用。

  问:杏林学院师资队伍建设?

  答:杏林学院依托辽宁中医药大学雄厚的师资队伍和丰富的教育资源,采用新机制组建了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90%以上。具有正、副教授职称的教师达到60%。2016年和2017年连续两年我院谷松、魏红两位教授被评为辽宁省第十二届、第十三届教学名师。多年来,我院一直提倡教授上讲台,副教授、教授出课率达90%以上。

  问:杏林学院如何开展实践教学?

  答:杏林学院在夯实学生基础理论的同时,十分注重实践教学工作。学院现有解剖、机能、免疫、微生物、病理、显微、针灸、推拿、理化、炮制、鉴定、植物等各类专业实验室和公共实验室。可满足中医、中药、护理等11个专业的实验教学。在实验教学中始终加强规范学生实践操作过程,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专业实验开出率始终保持100%。

  学院与11个市(地区)的30所大型医疗机构、药品企业建立了教学医院(基地)。保证了学生的课间实习和毕业实习需要,为学生很好的完成实践教学搭建了专业的平台。

  问:杏林学院在全国独立学院影响如何?

  答:杏林学院积极参加全国独立学院的交流和活动,因办学成绩突出,2004年被推举为“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常务理事单位,2005年被推举为沈阳地区唯一一家“辽宁省独立学院协作会”副理事长单位。2010年荣获“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光荣称号。2012年荣获辽宁省五一奖章(个人),2014年12月全国医药独立学院委员会一届一次会议在我院顺利召开,我院被推举为“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医药院校委员会”会长单位,2016年被推举为“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副会长单位,2016年10月由我院承办的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2016年年会暨全国独立学院第十一次峰会胜利召开,进一步扩大了影响. 近年来杏林学院多次受邀在全国独立学院大会上分别介绍教学、就业、党建等先进经验。

  问:杏林学院2018年有哪些专业招生?学制几年?

  答:杏林学院依托辽宁中医药大学的学科基础,根据现代中医药技术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科学设置专业。学院目前设有中医、结合、护理、药学、针推等5个系,2018年面向全国招生。招生专业分别为: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药学、制药工程、药事管理、中药资源与开发、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卫生检验与检疫共11个专业,其中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为我院18年新增专业。其中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学制为5年,其余为4年。

  问:你校对报考专业体检都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色盲、色弱者。

  7、凡患有肺结核病未治愈者。

  8、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医学类、心理学类各专业。

  凡在录取后三个月内,发现患有以上疾病者,学校予以退学。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报考我校某些专业:

  1、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医学各专业

  2、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医学各专业。

  3、身高1.55米以下不宜就读护理学专业。

  注:以上仅做参考,具体内容请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问: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如何?

  答:杏林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素质的培养,学生在国家、省市和校级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近4年来 120余人次荣获辽宁省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二、三等奖;80余人次荣获辽宁省大学生“挑战杯”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20余人次荣获辽宁省大学生更创业大赛二、三等奖;第二、第三届“大智慧杯”全国大学生金融精英挑战赛荣获“金融操盘手”三等奖。辽宁省大学生青春健康知识竞赛团体三等奖。 10人荣获辽宁省优秀学生干部,63人荣获辽宁省优秀毕业生。2013年杏林学院荣获“国家十二届运动会省组委会志愿服务优秀总队”、“国家十二运省工作先进奖(个人)”、“国家十二届运动会省组委会志愿服务金牌志愿者(个人)”,荣获三类院校第一名的好成绩。获国家奖学金18名,省政府奖学金30名,国家励志奖学金658名,国家助学金2814人次。2016年首届全国《黄帝内经》大赛,荣获得东北赛区二、三等奖;2017年12月,我院在全国中医类《黄帝内经》知识大赛总决赛中,力克46支代表队,荣获本届大赛全国季军,同时获得一等奖。同年,我院代表队在全国首届“学伤寒、背伤寒”基本功大赛中,以总成绩全国第四名荣获团体三等奖,其中刘建军同学获得个人赛优胜奖。

  问:杏林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杏林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设立专门的就业服务机构,除针对性的开展考研辅导、公务员考试、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外,还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实习、第二课堂等环节,开展创业服务和指导,不断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近年来每届毕业生当年就业率都稳定在92%以上,2016年为推动我院护理学专业的发展,我院与日本NPO国际医疗福祉人才育成机构签署友好合作协议。除了考取研究生继续深造外,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编制、自主创业、出国发展已经成为就业的主要途径。

  问:杏林学院毕业生将获得什么证书?获取率是多少?

  答:答: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最低学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近三年毕业率达到100%,学位获得率达到97%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