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4-04-30 15:47:58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50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61.62万平方米(约合923.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6.3平方米;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3%;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472.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992元;图书125.7万册,生均图书106.1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为(1、2、4、6、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网上预定的方式。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文件要求,综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学校发展规划、生源状况、人才培养目标、就业反馈结果及中西部地区重点支持政策等因素,科学合理安排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不设预留计划。最终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语种限制:所有专业无语种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俄语。
3、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
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1、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六、录取方法
1、调档比例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3、院校志愿及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2)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3)考生成绩相同时的专业安排
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艺术类)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七、联系方式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501号
邮编:110167
联系电话:024-31679945、024-31679946、024-31679948
传真:024-31679948
学院网址:www.syu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