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1-06-04 10:41:5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云站路25号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交通为特色的理工类高职院校。创办于1958年,走过国家“示范校”、国家“优质校”发展历程后,2019年成功入选全国56所贵州目前唯一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学院目前设清镇、阳关两个校区,占地1680余亩,全日制在校高职学生16000余人。六十年砥砺前行高歌迈进,一甲子辛勤耕耘硕果盈枝,学院先后获得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等荣誉。学院不断实现着全方位突破、深层次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为社会输送近十万名交通建设人才,对贵州乃至全国的交通运输事业大发展、大跨越做出了贡献,被誉为“贵州交通人才的摇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任双组长的领导工作小组,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分管教务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系主任、书记及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此次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和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同时成立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的考务工作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总务处、保卫处、各系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为小组成员,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处理相关问题。
第五条 学院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组,学院纪检监察室主任为副组长,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以及有关人员为小组成员,负责此次考试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此次分类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已参加贵州省2021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2、已参加贵州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疤痕、形象气质好。
(2)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2001年1月1日后出生。
(3)身高:男生170cm~183cm,女生160cm~173cm。
(4)男性裸眼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C字表0.7及以上,女性矫正视力达C字表0.5及以上,无色盲、色弱。
4、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报考要求:
(1)身高:男生168cm及以上,女生158cm及以上。
(2)双眼视力(含矫正视力)E字表4.8及以上。
(3)五官端正,听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口吃、无残肢、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疾病。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第一次填报:
(1)2021年3月19日09∶00至3月25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2)报考我院的考生,于2021年3月24日15:00至3月26日21:00,登陆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网址:http://zsjy.gzjtzy.net),进入“分类招生系统”打印准考证、承诺书。考生必须持有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参加考试。
2、第二次填报(如第一次录取名额满,将不再进行第二次填报):2021年4月8日09∶00至4月14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1、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
(1)文化素质成绩为学业水平考试11门课程的平均成绩。
(2)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100分)由学院组织实施,采用网络面试的方式,将通过腾讯QQ和腾讯会议软件进行在线网络视频面试测评,检测该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正式测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预测试于3月26日中午13:00开始,主要让学生熟悉测试流程和测试学生端网络是否流畅,详细安排见《准考证》和《网络面试操作流程》)。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
(1)文化综合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实行全省统考。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考试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考试时间:2021年3月14日上午9:00—11:30。
(2)职业技能测试(100分)由学院组织实施,采用网络面试的方式,将通过腾讯QQ和腾讯会议软件进行在线网络视频面试测评,针对考生所报专业知识进行测试,正式测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预测试于3月26日中午13:00开始,主要让学生熟悉测试流程和测试学生端网络是否流畅,详细安排见《准考证》和《网络面试操作流程》)。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高中生最终成绩=学业水平11门课程平均成绩*6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40%
中职生最终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平均成绩*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40%
学院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以及专业报考要求,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值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专业特长的考生。
2、学院如果参与第二次录取,考生在第二次填报志愿时应选择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可使用第一次录取时的成绩。
3、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但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4、2021年4月23日前,学院将分类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册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后,学院将下载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的名单在本院招生就业网(网址:http://zsjy.gzjtzy.net)上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1、大专(3年制)学费:普通专业35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人。
2、住宿费:1000元/年.人—1200元/年.人(有独立卫生间)。
3、预收费:书费500元/人(按学年预缴,毕业后按实际领用书款结算)。
4、服装费(按招投标价格确定)。
第十三条 奖助学金
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3、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人;
4、学院奖学金:一等奖600元/学期.生,二等奖500元/学期.生,三等奖400元/学期.生。
第十四条 助学政策
1、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入学前自行注册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打印贷款申请表,并持贷款申请表、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与家长共同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贷款。
2、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资助。退役后考入我院的学生,到校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当年考入我校后去服兵役的新生,须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复学可申请学费资助。学院设立国防奖学金,应征地为学校,入伍2个月后未被退兵,毕业生一次性奖励10000元,在校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3、为新生贫困学生专设“贫困学生绿色通道”。如果新生在入学时因为各种原因,没有顺利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缓交学费,通过“绿色通道”先报到入学,再继续申办贷款或补交学费。
4、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勤工助学体系,设立了勤工助学基金,安排贫困学生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取得相应的报酬,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云站路25号(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邮编:5514003、联系电话:0851-88133355、88132857(兼传真)
4、学院官网:http://www.gzjtzy.net/
5、招生就业网:http://zsjy.gzjtz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