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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19年应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9-05-26 20:45:29

深厚的文化底蕴

  应天职业技术学院是在具有五十多年办学历史的江苏省幼儿师范学校的基础上改制创建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历经五十多年的历史积淀,学校在继承和发展陈鹤琴“活教育”思想的过程中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独特的区位优势

  学校位于南京市江宁国家经济开发区,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东南大学等多所高校相毗邻,教育资源丰富,文化氛围浓郁,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地铁、公交均可到达。

先进的教育理念

  学校坚持“学生的成长与发展高于一切”的办学理念,确立了“厚德强能”的培养目标,践行“天道酬勤”的校训,形成了“做中教,做中学,做中求进步”的优良校风。

特色的专业设置

  学校为适应社会需求,确立专业及专业方向,涵盖了工、文、教育、艺术、经济、管理等专门门类,是一所办学特色鲜明的民办高校。

优良的师资队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双师素质教师达80%,高级职称的教师超过了三分之一,硕士以上学历的青年教师超过了二分之一,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才培养质量。

  全面的校企合作

  学校成立“应天学院校企合作联盟”,建立了10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以多种形式与企业、学校、幼儿园等用人单位合作培养人才,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了毕业生的素质与用人单位的需求“零对接”。

广阔的“升本”渠道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长远发展,“专转本”等工作的显著成果使有升本意愿的学生实现专科录取,本科毕业的愿望。

  优异的就业质量

  学校紧扣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要求,适时调整专业设置,加强课程建设,强化实践教学,突出职业能力培养,实施“双证书”制,促进了毕业生竞争力的不断提高,就业率始终位于同类院校前列。

高度的社会评价

  学校多次受到国家和江苏省主管部门的表彰。先后被评为“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和谐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学校的省级特色专业、重点建设专业群、重点建设实训基地以及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奖、技能竞赛奖、优秀毕业设计奖、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奖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2019年应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学校性质:省属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招生代码:1953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改革文件精神,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应天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在江苏省内开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已报名参加江苏省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且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符合普通高考录取条件的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尚未报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2019年2月22日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2月22日——2月24日

  3、报名程序: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本次提前招生报名成功。

  ①登录网址 → ②身份验证 → ③核对个人信息 → ④填报专业志愿 → ⑤支付费用→ ⑥确认提交

  4、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填报1所学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

  四、考核办法

  学院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综合评价。

  文化基础考试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时间以各市招办公布为准,考核内容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考核语文、数学、外语三门。

  五、录取原则

  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按语文测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依次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测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依次排序。

  普通类考生总成绩=省联测成绩+政策加分

  艺术类考生总成绩=省联测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政策加分

  1、省联测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均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

  2、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录取,所加分值与江苏省招生政策一致,即: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3、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日程安排

  时间内容 

  1月15日-2月22日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查看提前招生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2月22日-24日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考试费用

  3月18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测试

  4月10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文化测试成绩

  4月25日确定并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

  七、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录取要求。

  八、监督机制

  1、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提前招生录取工作。考核结果,由招生就业处汇总后上报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各类成绩、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九、违规处理

  凡在我校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如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本招生章程由应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666-6号

  招办咨询电话:025-52739958

  传真:025-52739977

  学院微信:应天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网址:http://www.ytc.edu.cn

  邮政编码:21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