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2-06-11 09:08:35
经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及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在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中顺利实施,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以及疫情防控大环境下,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名称: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代码8034、国标代码14095),是国家教育部于2007年正式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7号
第二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制:3年。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单独招生工作。
第四条 报名条件及招生专业
考凡符合我省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含补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省 2022 年高职单招考试。
2022 年单招拟招生专业:
1、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学制3年、学费6000元/年)
2、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学制3年、学费6000元/年)
3、现代物业管理(学制3年、学费6000元/年)
4、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学制3年、学费6000元/年)
3、休闲体育(学制3年、学费6000元/年)
4、艺术设计(学制3年、学费7000元/年)
5、钢琴调律(学制3年、学费7000元/年)
6、舞蹈表演(学制3年、学费7000元/年)
专业目录以国家新颁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条 报名与考核
1、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设置网上报名密码。信息填写完毕后须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操作,支付成功即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招考办进行信息确认。
2、志愿填报
考生完成报名后于规定时间内进入龙招港网报中心进行志愿填报工作。
3、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规定。
4、考核办法:由于受到疫情影响,我校考核录取工作均采用远程网络进行,做到不接触、不聚集。
我校将会根据网络远程面谈情况,参考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录取考生。其中,普通高中学生依据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同等学力学生,依据在校学习成绩和职业技能证书。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生自行上网打印,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由学校提供;职业高中、中专学生成绩单由学校提供;技工学校学生由本人提供职业技能证书,学校提供成绩证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以照片或者截图等方式发送至我校招生邮箱hyzzsjy@163.com。考生所发材料务必保证清晰、真实有效。
面谈具体内容为一分钟自我介绍,满分100。
自我介绍:(100分)
1.仪态仪表(40分)
测评标准:穿着打扮得体、言行举止得当。
2.言语表达能力(60分)
测评标准:口齿清晰、表述准确、用词得当。
4、录取原则
面谈成绩需要达到60分以上,综合成绩参考考生提供成绩单上的语文以及政治分数(各科满分按100分计算)。其中学业水平考试A级折合为90分,B级折合为80分,C级折合为70分,D级折合为60分。对于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同等学力学生依据成绩单成绩,按照90分-99分取90分,80分-89分取80分,依次类推。总成绩按照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录满计划数。如总分相同则按照面谈语言表达能力得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语言表达能力得分相同则按照仪态仪表得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录取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总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按照志愿顺序),由院校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不予录取。
2、录取结果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hljys.cn/zs/)查询并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4536559108。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没有被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获得升学机会。
第六条 考试纪律
学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有关文件。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第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兵役登记证及考生准考证,同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与我校录取的全国统一高考录取考生完全相同。
学校通讯地址:
黑龙江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7号,邮编:157011。学校网址:http://www.hljys.cn/
咨询电话:0453-6523508(传真)、0453-6559107、0453-6559108、0453-6559109、15636371940、15245333013。
E-mail:hyzzsjy@163.com
本章程由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