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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4-03-11 14:08:53

一、学校简介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有45年的高等教育办学历史,1978年开办临沧师专班,首开滇西南高等教育先河,历经临沧教育学院、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多个发展阶段,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成为云南省最年轻的省属公办本科院校之一。

学校总用地面积72.49万m2,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数理学院、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生物技术与工程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亚洲微电影学院、航空与轨道交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0474人,生源遍及云南、山东、湖南、四川、重庆、贵州、广西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艺术类招生专业信息

(一)艺术类招生专业

学院

专业名称

层次

学费标准

(元/学年)

统考科类

艺术学院

(0883-3086968)

音乐学

本科

8500

音乐类

美术学

本科

8500

美术与设计类

亚洲微电影学院

(0883-8888615)

新媒体艺术

本科

10000

美术与设计类

航空与轨道交通学院

(0883-8882279)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本科

10000

播音与主持类

注:1.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2024年招生计划版正式公布的为准;2.以上收费项目标准为2023年度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制定的收费政策和核定标准执行。

(二)部分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招收符合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高中生,报考条件按各省相关文件执行。

2.艺术类专业报考须知及要求

(1)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基本条件:男生身高172厘米-185厘米,女生身高162厘米-175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和胎记、全身无纹身;女生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不低于C字表0.5,男生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不低于C字表0.7,无斜视、无色弱、无色盲。不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请勿报考。

(2)其他艺术类招生专业,身体条件按照国家普通高考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条件要求执行。

三、学费及住宿收费标准

(一)学费

我校学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云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准,艺术类(理论类)专业8500元/生·学年;艺术类(应用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

学生统一安排入住学生宿舍,住宿费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根据住宿标准分为每学年400-1200元不等。其中,一类公寓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800元/生·学年;二类公寓二人间1200元/生·学年;二类公寓四人间1000元/生·学年;二类公寓六人间60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不含卫生间)40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带卫生间)450元/生·学年。

(三)以上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为2023年度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制定的收费政策和核定标准执行。

四、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工作由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严格按照招生工作“十公开”、教育部“30个不得”等要求,对进档考生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一)录取方式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各省划定的当年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如果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从低到高排序;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云南省外各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按各省相关要求折算,云南省内各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如下:

1.音乐学专业,综合分=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

2.美术学专业,综合分=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

3.新媒体艺术专业,综合分=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

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综合分=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

(三)专业分数级差: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要求。

(四)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五)外语语种:不限。新生进校后,我校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学校招办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学府路2号

(二)邮编:677000

(三)学校招办电话:0883—8882659、3088255

(四)网址:http://www.wy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