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4-01-30 11:28:3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4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县万家丽北路66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湖南省院校代号:4346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学校简介: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是全国第一所以“安全”命名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安全生产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烟花爆竹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煤矿安全培训示范基地、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综合实训中南基地、国家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综合实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湖南专业中心、湖南省烟花爆竹重大技术成果转化基地、全国职业院校传统技艺传承示范基地,学校连续多年获评湖南省文明高校、省直机关文明标兵校园、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单招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工作处负责单招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教务处负责单招的考试组织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三章 单招报考
第七条 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考。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单招的人员,须于2024年2月20日-22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手续。
第八条 全省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3月5日,实行网上报考和填报志愿。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在指定网上平台进行报考。
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志愿信息。请考生在报考前关注本校网站(www.hnvist.cn)公布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 填报专业要求。我校实行专业组志愿,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时,需选择一个专业组中的六个专业,并确定是否选择专业服从调剂。
第十一条 社会人员身份认定。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分别由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企业在岗人员由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我校审核,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1.社会人员考生资格证明材料。所有社会人员考生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湖南省2024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同时分别提供以下材料: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转业证);农民工提供职工社保缴费记录、劳动用工合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用工单位工资发放记录等4项材料中的一项以上;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企业在岗人员须同时提供企业在岗证明、一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记录。
2.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考生须在2024年3月6日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现场提交至学校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工作处审核(具体联系方式:0731-84396555)。
第四章 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二条 我校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220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20人、其他社会人员100人、艺术特长生21人。本校2024年招生专业(方向)共26个。分专业(方向)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 |
(元/年) | |||
专业组一 | 应急救援技术 | 50 | 4600元/年 |
消防救援技术 | 50 | 4600元/年 | |
专业组二 | 安全智能监测技术 | 100 | 4600元/年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70 | 4600元/年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70 | 4600元/年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70 | 4600元/年 |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70 | 4600元/年 | |
专业组三 | 建筑消防技术 | 60 | 4600元/年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 90 | 4600元/年 | |
专业组四 | 安全技术与管理(注册安全工程师) | 150 | 4600元/年 |
安全技术与管理(爆破现场工程师) | 100 | 4600元/年 | |
烟花爆竹技术与管理 | 50 | 4600元/年 | |
矿山智能开采技术 | 50 | 4600元/年 | |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 | 90 | 4600元/年 | |
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 | 90 | 4600元/年 | |
专业组五 |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规划与设计) | 100 | 7800元/年 |
计算机网络技术(云安全技术与应用) | 130 | 7800元/年 | |
软件技术(企业电子商务运营管理) | 60 | 7800元/年 | |
软件技术(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 | 130 | 7800元/年 |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60 | 4600元/年 |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60 | 4600元/年 | |
专业组六 | 大数据与会计 | 120 | 3500元/年 |
市场营销 | 100 | 3500元/年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80 | 4600元/年 | |
人力资源管理 | 100 | 3500元/年 | |
商务英语 | 100 | 3200元/年 | |
单招总计划 | 2200 | —— | |
特别提醒:商务英语专业考生外语语种需为英语,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英语成绩不达标者一律不得录取至商务英语专业。
第十三条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
1.退役军人计划20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
2.其他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计划100人,其中安全技术与管理(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50人;安全智能监测技术专业50人。
3.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21人,考生可在上表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美术与设计类特长生建议报考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专业)。
第十四条 学校在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学校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五条 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招考试的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参加学校今年单招的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退役军人、其他社会人员、艺术特长生5个大类。
第十七条 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第一类: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有效成绩代替。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学校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要,采取机试进行(应急救援技术、消防救援技术除外),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
2.第二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考试方式为机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学校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要,采取机试进行(应急救援技术、消防救援技术除外),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技能。
3.第三、第四类:退役军人及其他社会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社会人员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参照上述第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方式,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4.第五类:艺术特长生。文化素质测试采取上述第二类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湖南省2024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并取得统考成绩×2÷3+艺术专项测试成绩,专项测试按照《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艺术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见附件1)执行,艺术特长生可根据其考生类别选择参加第一类、第二类考生参加考试,如未录取为我校艺术特长生,可按其所属考生类别规则再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考生的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上述第一类、第二类、第五类考生的高职单招综合成绩(总成绩)满分为600分,第三、第四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对于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为1:1,即分别各占300分;报考应急救援技术、消防救援技术专业,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为4:6,即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别为240分、360分。
第十九条 我校针对第二类考生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为机试。
我校组织职业技能测试除应急救援技术、消防救援技术外,均采用机试。应急救援技术、消防救援技术专业职业技能测试按照《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招考试应急救援技术、消防救援技术专业职业技能测试标准》(见附件2)。
第二十条 我校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同专业组的职业技能测试分别进行命题。我校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我校官网上进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 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向学校申请。其中,职业技能特长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在2024年3月6日前,通过现场递交方式,将相关申请材料(含获奖文件、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报我校的 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工作处审核。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我校统招计划,在统招录取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金牌)的,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就读。
2.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银牌)、三等奖(铜牌)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报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单招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17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划,我校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考生,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14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我校官网上另行公布。
第二十三条 根据物价部门统一规定,高职单招的报考费为80元/生。考生费缴纳时间为2024年3月8日9:00-9日16:00,缴纳步骤为:①登录我校微信公众号(名称:“湖南安全职院”,微信号:hnvist_cn);②选择“招生服务”菜单;③进入“单招缴费”栏目,按系统提示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我校单招考试及录取。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4年 3 月14日登录我校微信公众号(名称:“湖南安全职院”,微信号:hnvist_cn),选择“招生服务”菜单,进入“准考证打印”栏目自行打印准考证。咨询电话: 0731-84396555。
第二十四条 我校单招考试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进行组织。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由教务处牵头负责组考工作。具体负责命题、保密工作,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及登分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由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工作处负责录取、公示及备案工作。
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二十五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缺考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第二十六条 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考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第二十七条 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条 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
2.其他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
3.艺术特长生。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规则详见《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院2024年艺术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4.一类考生、二类考生。依次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各专业各类别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类考生、二类考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保持一致。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九条 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底排序。退役军人考生同分排序规则为:部队立功受奖、军龄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社会人员同分排序规则为:按年龄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组织末位同分考生重新考试。
第三十条 我校将通过官网(http://zs.hnvist.cn)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一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我校《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三十二条 农民工等其他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社会人员考生录取后,高职院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三条 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校按照要求及时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校官网公示。
第三十五条 单招期间,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检查下进行单招考试、录取等工作。
第三十六条 学校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三十七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位0731-84396502。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九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
第四十三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万家丽北路66号
邮政编码:410151
招生咨询电话: 0731-84396555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zs.hnvist.cn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湖南省单招。其解释权属于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附件1: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24年艺术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艺术后备人才的培养,规范特长生的招生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49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计划总数21人。具体各项目计划如下:
类别 | 项目 | 计划数 |
艺术特长生 | 音乐类 | 4 |
舞蹈类 | 6 | |
播音主持类 | 4 | |
美术与设计类 | 7 | |
合 计 | 21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
2.参加湖南省2024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并达到合格线以上考生。
3.所获成绩限于报所对应的专业项目。
4.播音与主持类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三、报考流程
1.参加全省单招统一报考。
2.报考时间:2024年2月27日-3月5日。
3.按学院2024年单招章程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4.测试内容及标准。根据招生项目分别组织专项测试。各专项测试内容及标准另行公布。
四、资格审查
学生在2024年3月6日前,将参加湖南省2024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证明材料,通过现场提交方式,提交至我校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工作 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艺术特长生报考资格,未通过的考生只能报考我校普通类别单招。
五、合格考生名单确定与公示
1.我院将根据各项目计划数及专项测试的整体成绩,确定各专项测试合格标准,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参与后续录取,未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特长生。
2.合格标准及取得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将于专项测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院招生网予以公布。
六、录取原则
1.艺术特长生可选择我校高职单招任意一个招生专业,我校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湖南省2024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2÷3+艺术专项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总分为300分,湖南省2024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换算成200分,艺术专项测试成绩为100分。
3.录取办法:严格按照专业计划数,依据取得合格资格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某专业项目生源不足时,所剩计划调整到其它专业项目录取(计划调整先后顺序为:播音主持类、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如仍然没有完成计划,则转为录取普通类单招考生。)
4.未被我校艺术类特长生录取的考生,如参加了我校普通类考生考试,可参照相关考生类别规则参与普通类考生录取。
七、入校复查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监督机制
我校纪委对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我校特长生招生工作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请直接向我校纪委反映,监督电话:0731-84396502。
九、联系方式
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由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工作处牵头。联系方式:0731-84396555
十、其他事项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2024年艺术特长生高职单招。其解释权属于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附件2: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应急救援技术、消防救援技术专业
2024年高职单招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标准
一、测试对象
报考我校2024年单独招生应急救援技术、消防救援技术专业的全体考生。
二、考试及录取办法
本专业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体格检查、体能测试。
1.体格检查
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要求如下:
(1)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含),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含)。
(2)体重:男性:17.5≤BMI<30;女性:17≤BMI<24。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3)空腹血糖<7.0mmol/L。
(4)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大于4.5(含)。
(5)骨骼发育正常,动静脉正常。
(6)身体无纹身、纹唇,男性无纹眉和纹眼线。
(7)无胸(腹)腔手术史,无心、肺、高血压、色盲、色弱等不适应从事应急、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况。
特别提示:考生需根据《准考证》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结果中任意一项不合格者,则体格检查判定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共四项,每项90分,总分为360分。单项测试合格标准为54分,其中任意一项不合格,则体能测试判定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考生自备运动鞋及运动服装。
(三)考生必须参加准考证上的所有考试,如有缺考将不予录取。
(四)杜绝考生虚报谎报个人材料,杜绝作弊,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一旦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监护人及考生必须对考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充分了解,视身体情况判断能否参加测试,测试前考生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个人原因未购买保险而产生相应后果的,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负责。
附件:应急救援技术、消防救援技术专业体能测试标准
附件:
应急救援技术、消防救援技术专业体能测试标准
项目一 | 1000(800)米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要求 | ||||||||||
分值 | 54分 | 57分 | 60分 | 63分 | 66分 | 70分 | 74分 | 78分 | 82分 | 86分 | 90分 |
男生 | 4'35″ | 4'20″ | 4'15″ | 4'10″ | 4'05″ | 4'00″ | 3'55″ | 3'50″ | 3'45″ | 3'40″ | 3'40″以内 |
女生 | 4'10″ | 4'05″ | 4'00″ | 3'55″ | 3'50″ | 3'45″ | 3'40″ | 3'35″ | 3'30″ | 3'25″ | 3'25″以内 |
测试 要求 | 1.分组考核。 2.在跑道上标出起点线和终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通过终点线记录时间。 3.抢跑犯规,重新组织起跑;同一人抢跑2次取消考试资格,跑出本道或用其他方式干扰、阻碍他人者不记录成绩。 注意事项:1.禁止穿长钉跑鞋;2.有心脏疾病等不适合进行剧烈运动的人员不得参与体能测试,否则后果自负。 | ||||||||||
项目二 | 立定跳远(米)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要求 | ||||||||||
分值 | 54分 | 57分 | 60分 | 63分 | 66分 | 70分 | 74分 | 78分 | 82分 | 86分 | 90分 |
男生 | 2.05 | 2.10 | 2.15 | 2.20 | 2.25 | 2.30 | 2.35 | 2.40 | 2.45 | 2.50 | 2.50以上 |
女生 | 1.90 | 1.95 | 2.00 | 2.05 | 2.10 | 2.15 | 2.20 | 2.25 | 2.30 | 2.35 | 2.35以上 |
测试 要求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跳线,考生站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脚尖不得离开地面,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测量起跳线后沿至身体任何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3次测试,记录成绩较好的1次。 3.考核以完成跳出距离计算成绩。 注意事项:1.禁止穿长钉跑鞋;2.有心脏疾病等不适合进行剧烈运动的人员不得参与体能测试,否则后果自负。 | ||||||||||
项目三 | 单杠引体向上(次/2分钟)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要求 | ||||||||||
分值 | 54分 | 57分 | 60分 | 63分 | 66分 | 70分 | 74分 | 78分 | 82分 | 86分 | 90分 |
男生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4以上 |
测试 要求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引体时下颌高于杠面、身体不得借助振浪或摆动、悬垂时双肘关节伸直;脚触及地面或立柱,结束考核。 3.考核以完成次数计算成绩。 注意事项:有心脏疾病等不适合进行剧烈运动的人员不得参与体能测试,否则后果自负。 | ||||||||||
项目三 | 仰卧起坐(次/120秒)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要求 | ||||||||||
分值 | 54分 | 57分 | 60分 | 63分 | 66分 | 70分 | 74分 | 78分 | 82分 | 86分 | 90分 |
女生 | 50 | 51 | 52 | 53 | 54 | 55 | 56 | 57 | 58 | 59 | 60 |
测试 要求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双脚踝关节固定,上体后仰时肩背部触及垫子、坐起时双肘触及膝部、双手扶耳。 3.考核以完成次数计算成绩。 注意事项:有心脏疾病等不适合进行剧烈运动的人员不得参与体能测试,否则后果自负。 | ||||||||||
项目四 | 4*10米折返跑体能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要求 | ||||||||||
分值 | 54分 | 57分 | 60分 | 63分 | 66分 | 70分 | 74分 | 78分 | 82分 | 86分 | 90分 |
男生 | 12″ | 11″5 | 11″ | 10″5 | 10″ | 9″5 | 9″2 | 8″9 | 8″6 | 8″3 | 8″3以下 |
女生 | 13″ | 12″5 | 12″ | 11″5 | 11″ | 10″5 | 10″ | 9″7 | 9″4 | 9″1 | 9″1以下 |
测试 要求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在 10 米长的跑道上标出起点线和折返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在折返线处返回跑向起跑线,到达起跑线时为完成1次往返。连续完成2次往返,记录时间。 注意事项:1.禁止穿长钉跑鞋;2.有心脏疾病等不适合进行剧烈运动的人员不得参与体能测试,否则后果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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