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招生章程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4-05-09 09:54:00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1. 总 则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2. 学校全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特立东路719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3032                                     

    办学类型:公办                                         

  3.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全日制。

  4.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5.  学院简介: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是湖南省唯一一所公办综合类艺术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前身是1923年创立的湖南第一所专门培养艺术人才的学校——私立华中高级艺术职业学校(简称“华中艺专”或“华中高艺”)。1951年,“华中艺专”更名改制为湖南省艺术学校,先后经历了湖南省戏曲学校、湖南艺术学院附属戏曲学校、湖南省戏曲艺术学校、湖南省戏剧学校、湖南省艺术学校等发展阶段。2002年,湖南省艺术学校与1979年成立的湖南省电影学校合并升格为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南、北校区整体搬迁至新校区,坐落在国家级生态湿地公园松雅湖东岸,总占地面积380亩,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校园硬件设施完善,校园环境典雅别致。

    华中艺专自创办以来,培养了周令钊、陈国钊、李昌鄂、王正德、刘迪耕、李立、欧阳笃才、陈白一、易图境、谢凯等一大批杰出美术人才。新中国成立后,学校更是培养了一大批文艺界名人名家:表演方面有李谷一、龚谷音、左大玢、王永光、刘赵黔、贺小汉、黄卓、张也、雷佳、王丽达、瞿颖、沈伟、吴军、周浩、甘萍、杨霞、赵双午、张璇、万茜、沈梦辰、刘赛等,美术方面有聂南溪、黄铁山、张方白、冯放、朱辉、毛光辉等,舞台、影视编导方面有李雄辉、刘江、徐瑛、王珂等,他们都是从这里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学校因此被誉为“文艺湘军的摇篮”。

    目前,学校是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全国文化干部培训基地、全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基地,先后荣获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

    学校坚持艺术为本,始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德艺双馨,敢为人先”的校训和“围绕舞台,造就人才;立足文旅,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不断探索校企合作的道路,加强产、学、研融合,拓展职业教育的新理念、新视野,大力弘扬文艺“工匠精神”,积淀了深厚的人文艺术底蕴,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多样化的文化艺术人才。

    学校现有5万余名校友、数十位“文华奖”“梅花奖”获得者活跃在国内外文化艺术领域。十多年来,先后创排了湘剧《秦王遣将》《书香天下》、花鼓戏《玩不啰》《五十二家别墅》、音乐剧《同一个月亮》《风华正茂》、话剧《永不凋谢的姊妹花》、革命历史题材花鼓戏《徐特立》等大型原创剧目,获历届湖南艺术节金奖(田汉大奖)、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和中国校园戏剧节优秀剧目金奖,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艺术表演、艺术教育、艺术创作的辉煌,为湖南乃至全国文艺事业繁荣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现设有戏剧、音乐、舞蹈、数字产业、设计艺术、文化旅游6个专业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体育部)、湖南省艺术学校(中专部)等教学机构;共开设30个专业,构建了以表演艺术专业群为核心,舞台艺术设计专业群、广播影视专业群、文化旅游专业群为支撑的四大特色专业集群,是湖南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单位(A档)。

    学校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招生,在高职招生的同时,招录五年制、六年制中专学生进行长期艺术教育培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820人;全校教职工531人,其中专兼职教师 422 人,正高职称 37人,副高职称 112人,多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入选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文化部优秀专家、文化和旅游部百名优秀戏曲专业教师、全国档案系统青年档案业务骨干、全国技术能手,多人入选湖南省“121人才工程”、湖南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湖南省文艺人才扶持“三百工程”项目、湖南省“芙蓉计划”湖湘青年英才项目、湖南省职业教育“楚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楚怡”名师工作室,获评省级教学名师、湖南省芙蓉教学名师、湖南省中青年骨干人才专家、湖南省职业教育“楚怡”教学名师、湖南省技术能手、湖南省文旅行业标兵、湖南省直系统五一劳动奖等。同时,学校聘请了一大批国内外艺术名家、行业导师来校任教授艺,师资队伍水平不断提升。

    新时代,新征程。在湖南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学校将以建设本科大学为目标,以学科交叉融合为办学特色,以建设高水平专业群为契机,以更加开放的办学理念,勇立文化和科技融合潮头,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非遗保护和文化传承发展,打造具有湖湘特色的全国文化艺术行业高水平示范院校,为湖南建设全国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先行区示范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第六条  学院招生类别:普通类、艺术类    

  6.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院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院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  招生录取期间,学院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院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我院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院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2024年面向湖南省招生,招生计划共2000名。(2024年最终招生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院2024年招生专业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专业表

    所属院系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数字产业学院

    影视多媒体技术

    5500

    影视动画

    9000

    影视编导

    7500

    新闻采编与制作

    5500

    摄影摄像技术

    7500

    播音与主持

    7500

    网络直播与运营

    5500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7500

    音乐学院

    音乐制作

    7500

    音乐表演(中国歌剧方向)

    7500

    音乐表演(民族美声演唱方向)

    7500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演奏方向)

    7500

    音乐表演(键盘方向)

    7500

    音乐表演(国乐与管弦方向)

    7500

    钢琴调律

    7500

    戏剧学院

    音乐剧表演

    7500

    戏曲表演(湘剧方向)

    7500

    戏曲表演(杂技方向)

    7500

    戏曲表演(石门荆河戏班)

    7500

    戏曲音乐

    7500

    戏剧影视表演

    7500

    舞蹈学院

    舞蹈表演

    7500

    国际标准舞

    7500

    文化旅游学院

    艺术教育

    3500

    文物修复与保护

    5500

    空中乘务

    80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4600

    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演艺策划与管理方向)

    3500

    设计艺术学院

    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

    5500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7500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方向)

    7500

    环境艺术设计(景观方向)

    7500

    人物形象设计

    7500

    广告艺术设计

    7500

    产品艺术设计

    7500

    (2024年最终收费标准以上级物价部门下达收费标准为准)

    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男生身高170以上,女生身高162以上,空中乘务专业男生身高172以上,女生身高162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4.8,为顺利就业,未达到要求考生,请慎重报考以上专业。报考文物修复与保护、影视动画、摄影摄像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环境艺术设计(景观方向)、环境艺术设计(室内方向)、广告艺术设计、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产品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学生无色弱、色盲,若体检表显示报考以上专业者有色弱、色盲我院有权退档。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认可生源省份的高考加分政策;投档比例的设置为1:1,艺术类专业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十九条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特立东路719号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 410001                                      

    招生咨询电话:0731-88838967  88632002               

    招生咨询邮箱: hy88838967@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  www.arthn.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1-8885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