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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2023年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5-08 09:52:00

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学院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沙湖街128号。

第三条  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业务由教育厅主管、中国电信集团主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专科学校。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录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院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委(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23年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市、区)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  各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我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条  学院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学院19个专业(含专业方向)进行招生。

第十一条  学院2023年专业及收费标准如下表。

序号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标准

1

信息通信学院

现代通信技术

3

5060元/年

2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3

5060元/年

3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5G移动方向)

3

5060元/年

4

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

3

5060元/年

5

网络规划与优化技术

3

5060元/年

6

人工智能学院

智能互联网络技术

3

5060元/年

7

大数据技术

3

4600元/年

8

软件技术

3

7800元/年

9

软件技术(移动应用方向)

3

7800元/年

10

软件技术(网信安全方向)

3

7800元/年

11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3

5060元/年

12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云应用方向)

3

5060元/年

13

电子商务

3

3500元/年

14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3

4600元/年

15

现代邮政学院

电信服务与管理

3

4600元/年

16

电信服务与管理(客服方向)

3

4600元/年

17

市场营销(新媒体方向)

3

3850元/年

18

大数据与会计

3

3500元/年

19

邮政快递运营管理

3

3850元/年

★实际收费按2023年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核定标准执行。

第四章  报名方式

第十二条  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体检合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并已参加统考的上线考生均可填报学院专业志愿,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录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并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

第十六条 进档考生若出现投档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七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值计入录取排序成绩。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本省(区、市)招生考试网站查询。

第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条  经各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正式录取并办理有关手续和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束后,学院不再办理任何退档、转档(学)手续。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院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经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实行按年学费标准预收。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住宿费见学校招生网,如有新规定按新标准收费。

第二十三条  学院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院学生处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方式。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四金、国家助学金,金额最高分别为8000元/年、5000元/年、4400元/年(一等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2200元/年(三等国家助学金)。另外,学院还设有院级奖学金及合作企业设立的奖学金。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凡发现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可以向学院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731-85203683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国标招生代码:12845

信息发布网址:https://www.hnpt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731-85201868、85201878

招生咨询QQ:812845533

监督投诉电话:0731-85203683

 

 

 

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