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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快讯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3-06-21 15:53: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 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 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 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旺旺中路8号。

第三条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长沙市人民政府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  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结业)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 注册。颁发学历(结业)证书学校名称: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结业)证书。

第五条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 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 取”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 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

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就业招生处是组织实 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 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35个专业(方向)均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根据我校单招实际参考人数,为保持各类别考生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 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 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62.8%的比例申报2023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 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考生类别: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 试有效成绩),以下简称A 类考生;

2、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 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 以下简称B类考生;

3、退役军人,以下简称C类考生。

第十二条我校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2640人,具体单招专业

(方向)、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image.pngimage.png

★实际收费按2023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20人,专业由考生在上述专业中任选。

高职单招考试结束后,根据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实际参考人数, 按各类别(ABC三类)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上述各类别考生的计划数。

第四章报名方式

第十三条 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 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社会人员仅限退役军人)均 可报名我校单独招生。

第十四条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 1-2所院校报考。我校实行志愿优先录取,在完成一志愿考生录取 后,如有剩余计划,再组织开展第二志愿考生考试录取工作,特 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第十五条 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时,限填报1个专业组,如超过 1专业组,只认可考生填报我校的第一个专业组。

第十六条 考生可填报所选专业组中的 1-3个专业,多填无效。填报专业志愿时须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七条 具体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

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 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 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 APP) 填报报考信息。

第十八条 退役军人身份认定。考生须通过“考生综合信息 平台”首页下载对应的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按照要求办理 有关手续(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认定 或资格审核),并在报考前来校提交证明材料和退出现役证或转 业证进行资格认定,逾期不办者后果自负。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 料的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B类考生), 提供虚假资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 责任。

第十九条报名费缴纳及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和流程详见学

院招生网,网址:https://zs.hniu.cn/,未按要求缴费的考生不

予排考。

第五章考试与考核

第二十条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 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第二十一条  考试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旺旺中路8号湖南信息 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二条 考试时间: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考试。

1、第一志愿考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12日

2、第二志愿考试时间:2023年4月8日-9日

第二十三条 考核方式:

学院按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简称为A 类考生)、中职考 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简称为B 类考生)分类 考试,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个模块进行,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占50%(机试,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占 50%(机试,满分3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对于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简称为A 类 考生),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之和;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简称为B 类考生)以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为准,主要

考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 数学、外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采用机试形式。

2.职业技能测试:学院根据不同专业大类或专业(类),分 别确定测试内容。

具体如下:

(1)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简称为A 类考生)

不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只参加“职业技能测 试”(机试,满分300分)。

(2)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简称为 B 类考生)。

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机试,满分300分) +“职业技能测试”(机试,满分300分)。

(3)退役军人(简称为C 类考生)

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机试, 满分300分)。

(4)体育特长生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不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语文、数学、 外语三门成绩之和乘以0.6折算,满分180分),只参加“职业   技能测试”(体育专项测试,满分420分);中职考生和往届普  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机试,满分300分)*0.6+“职业技能测试”(体育专项测试, 满分420分),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低于320分不予录取。详见附   件《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第二十四条 命题:学校组织专家统一命题。

第二十五条 保密措施:学校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制卷时由 监察工作办公室全程负责监督并严格保密,保密人员应该对试卷 保密绝对负责。

第二十六条 组考: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 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相关二级学院配合实施。

第二十七条 评卷: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 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 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八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高 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号)相关文件 精神,结合学院自身发展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平竞争、公 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适应高职 院校分类招生,着力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 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二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 “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 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高职院校就读;在校学 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 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推荐到有关高职院 校就读,由招生院校录取到学生获奖赛项对应的专业。学院根据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制定免试生入学审核细则。 (免试生提交资料需进行个人陈述;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 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 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 的 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 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符合上述条件的考

生须在单招报名结束后向我校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执

行,具体要求见招生网(https://zs.hniu.cn/)。

第三十条 按院校志愿优先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参考我校 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 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 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 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 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 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三十一条先录取退役军人和体育特长生,两者招生计划未用完时,剩余计划转入普通类型考生招生计划。普通类型考生再 分类别分专业录取。按专业招生计划数、根据实际考生参考情况、 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类别考生录取比例一 致。如有专业计划尚未完成的,再依据考生分数优先原则,按未 录考生的第二到第三专业志愿进行顺序录取。仍不满额的专业再 对服从专业调剂且未录取的考生在本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总

成绩相同时,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职业技能 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或文化 素质测试的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详见《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体

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第三十二条 我校将通过招生网(https://zs.hniu.cn/)发

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

(3)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4) 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为零;

(5)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三条 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完 全相同,和高考录取的学生同时入学。

第三十四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 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 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及我校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 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考试结束及录取结束后,我校第一时间将考试 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校官网公示7天。

第三十六条 我校单招考试期间,学校纪委对单招考试、录 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三十七条我校高职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 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 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 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 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请及 时报警。

第三十八条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欢 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高职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 举报电话为:0731-82782013。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 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等多渠道的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学生克 服经济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四十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 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 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 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 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二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对复查(复检、复试) 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 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 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三条 学校对录取的退役军人采用全日制集中(全脱 产)学习管理形式。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为准。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国际招生代码:10865

信息发布网址:http://zs.hniu.cn/

招生咨询电话:0731-82782222 82782777

监督投诉电话:0731-82782013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为满足我院体育运动队发展需要,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建 设,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及湖南省教 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 通知》的有关规定,我院定于2023年3月11日-12日组织 体育特长生招生测试,选拔具有篮球、乒乓球、排球项目特 长的体育特长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收篮球、乒乓球、排球项目的体育特长生24人。乒 乓球男2人,女2人;篮球男6人,女6人;排球女8人。 如某项目录不满或有项目成绩特别优秀的特长生,可调剂。

二、报考条件

1、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23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 的考生。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无伤病,年龄不超 过22周岁(2002年1月1日(含)后出生),近三年在县级比 赛获第一名、地市级比赛中获得前六名或省级及以上级别比 赛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水平。

三、报名流程及测试安排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缴费。报名网址:https://ks.hneao.cn,没有通过该平台 进行网上报名的无效。

2、根据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确定的考试时间,考生 现场确认、自助打印准考证后,到学院体育部办公室填写体 育特长生登记表并提交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 比赛成绩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材料不退 还)。

3、3 月11日、12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在湖南信 息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检录点进行检录后参加体育专项测  试。

4、测试内容及标准。篮球、乒乓球、排球项目分别组 织专项测试,内容及标准见附件。

四、录取

1、在体育专项测试符合标准的体育特长生中,按照文 化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占30%,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按百 分制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体育专项测试成 绩低于320分不予录取。

2、按照不同专项考生的报考人数确定录取比例,按院 校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单招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 取;考生可在学院所有单独招生的专业中任意选择就读专  业。

3、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统一高考和对 口招生考试,已录取学生不得转校学习。

4、在学院单独招生网公示预录取新生名单,公示结束 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湖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及湖南省教育 考试院普招处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5、新生入校3个月内,我院将对体育特长生所提供的 证书及材料进行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考生自备运动鞋及运动服。

3、体育特长测试咨询电话:13278891311(李老师)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一:篮球专项测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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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米

○1.测试方法:蹲踞式起跑

○2.成绩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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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脚助跑摸高

○1 .测试方法:助跑单脚起跳摸高,摸最高点计其成绩,每人两次, 计其中一次最佳成绩。助跑距离和助跑方法不限。

○2.成绩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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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篮

○1.测试方法:以篮圏中心投影点为中心,5.5米距离(男女同距), 1分钟内自投自抢。每人测两次,投篮方式不限,记取最佳成绩。

○2.成绩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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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往返运球

○1.测试方法:由球场端线中点开始,面向球场中线左(右)角方向 抛球,同时右(左)脚启动开始计时;,用右手运至左侧中线角区转 身运球,球投中篮后;然后折转换左手运球到中线角区转身运球上篮;

投中篮,再重复做一遍。最后球落到球网下缘时停表。

○2.成绩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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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往返运球时篮球场地上打点处为以40厘米为半径的圆圈,考生 在考试时必须任意一脚踩到圆圈线或圆圈内地面。

5、分位置评定

○1 .测试方法:将考生分成两队进行比赛,由考评员组成考评小组, 按标准独自评分,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2.成绩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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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战术配合意识

○1.测试方法:分组比赛。同技术规格评分方法。

○2.成绩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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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乒乓球专项测试标准

测试指标及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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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手位急球发球(10分)

○1.测试方法:考生在正手位发上旋急球。要求将球发入左、中、右 底线三点指定区域。压线、失误均不计有效成绩。

○2.评分标准:共10个球,一球一分,每点发3个球,任意点发一个 球。

2、侧身位下旋发球(10分)

○1.测试方法:考生在反手侧身位发下旋球。要求将球发入左、中、 右台内三点指定区域,压线、失误均不计有效成绩。

○2 .评分标准:共10个球,一球一分,每点发3个球,任意点发一 个球。

3、近台不定点左推右攻(20分)

○1.测试方法:发球机发球1分钟计时,以球过网上桌为准计板数。

○2.评分标准:50个以上(含50个)为满分,50个以下个数乘以0.4 为所得分值。

4、正反手不定点搓球(20分)

○1.测试方法:发球机发球1分钟计时,以球过网上桌为准计板数。

○2.评分标准:50个以上(含50个)为满分,50个以下个数乘以0.4 为所得分值。

5、比赛能力(40分)

○1.测试方法:根据报考人数,组织循环或淘汰比赛。

○2.评分标准:根据受试者的技术打法、战术意识,参考比赛结果, 进行考核打分。

附件三:排球专项测试标准

一、考核指标与所占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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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专项素质: 助跑摸高

1.考试方法:

考生助跑双脚起跳摸高,单手触摸电子摸高器或有固定标尺的高物,

记录绝对高度。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精确到厘米)。 2.评分标准:

测试每个人的摸高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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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项技术:发球

1. 考试方法:

考生在发球区内任意位置连续发球10次,每次发球根据落点区域的 不同获得相应的分数,累计10次发球得分为最终成绩。

2.评分标准:

发球落点进入A 区(进攻线后距离两边边线内1.5米,距离端线内1 米的区域),得2分;进入场地其他区域得1分;发球失误或犯规不 得分。如图4-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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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项技术:垫球

1. 考试方法:

考生在规定区域内准备,接考评员从对方场区发的各种来球,左半场 区接5次,右半场区接5次,共接10次来球。如图4-4所示。每次

根据垫球进入区域的不同获得相应的分数,累计10次接发球得分为 最终成绩。

2.评分标准:

如图 4-5所示,距右侧边线1.5米处,由中线和三米线形成一个3x3 米的正方形区域,在距离三米线1米处,画一条平行于三米线的直线, 将正方形区域分成A、B两部分。靠球网部分为A区(2x3米),靠三 米线部分为B区(1x3米)。

①垫球高于球网1米以上,进入A区,得2分;

② 垫球高于球网1米以上,进入B区,得1分;

③垫球进入其它区域,垫球高度不够1米以上或垫球失误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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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分标准:

扣球技术动作必须完整。搓吊球技术(引臂和挥臂击球动作中,肘关 节未高于肩)和击出球呈抛物线飞行,属于犯规技术,不得分。

直线扣球评分:

① 扣球落点在1.5米小直线区内,得2分;

② 扣球落点在1.5米大直线区内,得1分;

③ 扣球落点在场内直线区以外的其它区域,得0.5分;

④ 扣球失误或犯规技术,得0分。 斜线扣球评分:

① 扣球落点在小斜线区内,得2分;

②扣球落点在大斜线区内,得1分;

③ 扣球落点在场内斜线区以外的其它区域,得0.5分;

④ 扣球失误或犯规技术,得0分。

(三)实战能力:比赛

1.考试方法:

视考生人数分队进行比赛(可由考评员向两边抛球进行)。 2.分组方法:

考评员参照实战能力评分细则表,独立对考生的技术动作规范、协调 程度,运用效果,战术意识以及个人实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采用10分制评分,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1位。

3.评分标准:

排球实战能力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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