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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0-06-15 18:10:21

第一条  学院全称: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国家代码:12985

第二条  校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野芷湖一号

第三条  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第六条  招生对象: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参加湖北省组织升学考试的中职毕业生(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办编制的招生计划文件)。

第七条  学制及文凭:学制三年。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八条  招生录取原则:

1.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

2.专业计划调整办法:录取时,将尽量调整计划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分专业计划确不能调整的,按考生成绩高低顺序安排专业。

3.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生5000元/年。

第十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金,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可申请得到学校困难补助。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电  话:027-87666655    传  真:027-87667779 

网  址: www.hbskzy.cn   邮  箱:zs@hbsk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