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3-06-09 11:53:31
一、学校简介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国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部颁招生代码为:13936,在豫招生代码为:6289。学校占地总面积531.7亩,拥有6幢教学楼,1幢实验实训楼,115个实训实验室,68个校内实践基地,44个校外实习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达2亿元,馆藏图书112万余册,固定资产总值5亿余元。设有12个教学单位。现有在校生21700人,教职工625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142人、“双师”型教师252人。设有12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开设48个招生专业(方向)。学校被评为“河南省文明校园,被批准建设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电子商务专业群被批准建设省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学校牵头组建了河南省粮食职业教育集团、河南食品药品与粮食职业教育集团、“中科创新创业学院”,与多家企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二、组织机构
(一)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成立校级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类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二)学校招生处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河南省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已通过河南省 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四、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学制
(一)招生专业、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表。
(二) 学校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为2800人,计划招收高中生1800人、中职生684人、社会考生200人、退役士兵考生116人。在总计划的范围内,录取时分类别、分科类、分专业计划根据生源具体情况可做相应调整。
(三)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计划87人。
(四)录取时,原则上高中生执行对应的文理科类招生计划;社会考生、退役士兵考生各自合并执行对应的文理科类招生计划;中职生执行对口类招生计划;技能拔尖人才免试考生执行对口类招生计划。
(五)学费标准及相关收费
1.2023年学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2020〕456号)和政府收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理工类4200元/生·年,文科类3700元/生·年,详见附表。建筑室内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意大利万神殿设计与科技学院合作)学费标准为12000元/生·年。
2.龙湖校区住宿费标准暂定600元/生·年,优胜校区住宿费暂定4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学校根据办学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校区。
3.教材费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为学生代购教材,按学年预收教材费400元/生·年。教材费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六)学制3年。
(七)各招生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五、报名办法
(一)志愿填报
考生于 2023年3月22日9时至3月24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
准。(我校国标招生代码:13936,在豫招生代码:6289)
(二)完善信息、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后须自2023年4月5日始登录我校官网(http://www.hngm.edu.cn/)查阅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和相关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办法通过我校招生管理服务平台完善信息,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体检要求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国家有关要求。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科目
(二)考试内容及方式
1.文化素质考试(满分300分)
针对社会考生:考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知识,考试方式为笔试。
针对中职考生: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依据,考查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知识,考试方式为笔试。
针对普通高中考生:高中毕业考生凭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免文化素质考试,即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折算为“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折算原则:“A级”=90分,“B级”=80分,“C级”=70分,“D级”=60分);
2.职业技能(满分300分)
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测试方式以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的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职业适应性测试以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
(三)考试地点:龙湖校区
(四)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八、录取办法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两部分组成。
(二)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三)录取原则:
1.我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河南省录取政策、规定,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依据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2.录取时先按照考生提出申请的时间顺序录取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考生;然后根据各类考生录取成绩分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录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招生计划内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并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录取专业。
3.各科成绩任意一项为零者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4.录取成绩相同考生处理办法
(1)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
(2)不符合优先录取政策的高中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顺序比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先按照语文成绩等级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语文成绩等级相同按照数学成绩等级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此类推。
(3)不符合优先录取政策的社会考生、中职生按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等级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调剂高中生招生计划录取成绩相同退役士兵考生。
(5)录取照顾政策按我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当年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录取时各类别招生计划缺额执行次序
(1)文理科类:退役士兵考生、高中生、社会考生、中职生。
(2)对口类:退役士兵考生、高中生、社会考生。
(四)学校根据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名单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手续经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后,录取名单按规定在我校官网公示,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照顾政策加分
(一)“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政策范围内的所有考生。
(二)符合国家政策照顾的考生,由考生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2023年3月24日9时至16时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逾期不予办理。
(三)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学〔2019〕164号)等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四)考生提交的资料及各项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十、职业技能评价
考生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证书必须经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查询验证后方可使用),考生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获奖证书、颁奖政府部门下发的配套文件复印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在2023年3月24日9时至16时到我校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并提出职业技能评价书面申请,经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大赛获奖证书鉴定组对其获得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进行鉴定并判断其与考生报考专业(第一专业志愿)是否相关,符合相关要求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可折算为一定分值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方法为:
(一)获得所填报专业初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折算分值为20分;
(二)获得所填报专业中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折算分值为30分;
(三)获得所填报专业高级工级别以上级别从业资格证书,折算分值为40分。
(四)获得所填报专业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的考生,折算分值为60分。
(五)获得所填报专业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的考生,折算分值为50分。
考生提交的资料及各项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逾期不予办理。
十一、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 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免试录取考生计划纳入我校年度招生总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在已公布的高职单招计划外单列执行。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 考生在2023年3月22日15时前须与我校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沟通确定免试录取专业并作为第一专业志愿,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与申请免试录取专业不同视为放弃免试录取资格。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业务电话:0371-60986876。
3.生源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3月24日9时至16时以安全方式送达我校。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信息汇总表》及考生个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3.备案通过后,我校在官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十二、新生入学和待遇
通过高职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按我校规定时间入学报到,并参加全日制培养。我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并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对存在问题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十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一)学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报到时实行学费缓交,直接入学;
(二)入学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提出申请,学校按国家规定办理学费减免;
(三)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人均3300元);
(四)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国家规定提供适当勤工助学岗位,每个岗位补贴每月最高480元;
(五)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贷款额度为学费、住宿费之和,在校期间免除贷款利息;
(六)对应征入伍学生,执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补偿的国家资助政策;
(七)对退役士兵执行国家关于退役后教育免学费等资助。
(八)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可按照资助政策的要求向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二级学院提出相应资助申请,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二级学院根据国家相关要求为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资助。
十四、毕业和就业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就业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可为毕业生推荐5个以上就业岗位。
十五、监督机制
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全过程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电话:(0371)60987622。
十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一)邮政编码。
1.龙湖校区:451191。
2.优胜校区:450000。
(二)招生处咨询电话:(0371)60987001 60987002 60987005。
(三)申诉电话:(0371)60987622。
(四)招生网址:http://www.hngm.edu.cn/。
(五)我校所有招生有关信息均通过学校官网发布。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提供招生服务,请考生通过我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介了解我校单独考试招生信息;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十七、到校路线
(一)龙湖校区。
1.校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城祥云路76号。
2.乘坐郑州地铁2号线到沙窝李站A1口出站,向东200米路北即到。
3.自驾车使用“百度地图”手机APP导航至“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龙湖校区”即可。
(二)优胜校区。
1.校址:河南省郑州市优胜北路4号。
2.乘坐郑州地铁5号线到郑州人民医院站C口出站换乘83路或23路车向西至黄河路黄河北街站下车,沿黄河南街向南700米至优胜北路右转路北即到。
3.自驾车使用“百度地图”手机APP导航至“郑州优胜北路4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