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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2025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5-01-14 09:17:08

2025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 为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高职(专科)对口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学校办学地址为许昌市新兴路433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五条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实施“阳光工程”。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提醒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第六条 招生对象:具有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5年应届中职毕业生。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河南省对口招生。

第七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按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计划、专业执行。

第八条 填报志愿:已参加普通高招(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网上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填报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依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我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具体专业录取规则为:

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先录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第二志愿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完成该专业计划。对于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拟录取考生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未按要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一条 学校2025年各专业类别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各专业学费详情见专业信息表)文科类3700元/年•生、理科类4200元/年•生、医学类4800元/年•生、艺术类6000元/年•生、软件类(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软件技术专业,学制两年)8000元/年•生、中外合作办学12000元/年•生。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9个“双高计划”建设专业学费为4800元/年•生,烹饪工艺与营养和中西面点工艺专业学费为4200元/年•生。住宿费为800元/年•生(六人间)、1000元/年•生(四人间)。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我校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学校或企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374-2270146。

第十二条 奖学金、助学金

1.国家奖助学金: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2.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有综合奖学金,根据《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定,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7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元。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德育、技能竞赛、科研发明、体育比赛、社会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根据学生获得的荣誉、奖项等级或取得的成绩确定获奖人选,分别给予相应的的奖励。

第十三条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政府承担)。

第十四条 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第十五条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有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部门,在校期间,学生可以在校内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定报酬。

第十六条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许昌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第十九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咨询方式、地址:

咨询电话:0374-2276888,0374-2270778

监督举报电话:0374-2270146

微信公共号:xzyjyzdzx

学院地址:河南省许昌市新兴路4336号

邮编:461000

网址:http://www.xcitc.edu.cn

E-mail:zsc2276888@163.com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对口招生章程

专业信息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学费(/)

备注

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3

4800


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510202

3

4800


03

建筑工程技术

440301

3

4200


04

工程造价

440501

3

4200


05

园林技术

410202

3

4200


06

园艺技术

410105

3

4200


07

风景园林设计

440105

3

4200


08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490104

3

4200


09

旅游管理

540101

3

3700



1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540106


3


3700


11

学前教育

570102K

3

3700


12

康复治疗技术

520601

3

4800


13

护理

520201

3

4800


14

助产

520202

3

4800


15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530301

3

3700


16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3

3700


17

电子商务

530701

3

3700


18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530704

3

3700


19

现代物流管理

530802

3

3700


20

市场营销

530605

3

3700


21

视觉传达设计

550102

3

6000


22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550103

3

6000


23

环境艺术设计

550106

3

6000


24

陶瓷设计与工艺

550122

3

6000


25

音乐表演

550201

3

6000


26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500409

3

4200


27

无人机应用技术

460609

3

4200


28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301

3

4800


29

中西面点工艺

540203

3

4200


30

烹饪工艺与营养

540202

3

4200


3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0211

3

4200


32

数字媒体技术

510204

3

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