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6-02 15:11:0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和重庆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培育复合型人才,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教学资源优势,2023年学校将继续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原则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领导,具体实施由招生考试办公室进行,遵循“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学制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学制 | 授予学位 | 招生计划 |
100401K | 预防医学 | 2 | 医学学士 | 20 |
100703TK | 临床药学 | 2 | 理学学士 | 20 |
101011T | 智能医学工程 | 2 | 工学学士 | 20 |
120401 | 公共事业管理 | 2 | 管理学学士 | 20 |
三、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2021、2022届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二)报名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原本科专业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2. 获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3. 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要求。
4. 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4日至6月20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
通过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招生考试网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至指定邮箱:jiaowuke@cqmu.edu.cn。
(网址:https://bzkzs.cqmu.edu.cn/)
(三)报名材料
1.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1)(须同时发送word电子版、考生手写签名后的PDF格式扫描件);
2.本科专业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4.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的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5.近期免冠1寸证件彩照电子版(以身份证号命名,480*640像素,大小不超过100K,JPG格式,电子版照片要与报名申请表照片一致);
6.《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一览表》(附件2)(Excel格式);
7.体检表(高考体检项目,近三个月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
8.本人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JPG或PDF格式)。
9.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
(四)注意事项
1.一名考生仅可填报一个专业。
2.报名材料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文件以“姓名+报考专业+联系电话”命名,在报名邮件内以“附件”形式上传,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
3.报名材料扫描件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报名无效。
4.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错填、漏填、弄虚作假等后果自负。
5.报名材料的提交时间以指定邮箱的收件时间为准,逾期发送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五、资格审核和录取办法
1.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报考者报考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在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招生考试网上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参加面试。
2.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学校教务处对申报者的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六级优先),录满为止,并报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将在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招生考试网上公示3日,无异议者,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入学要求
被录取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无故超过一周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将对第二学士学位生进行身体和入学资格条件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本人签字确认的《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原件。
2.《重庆医科大学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5.本人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
七、收费标准
1.学费:与普通本科专业一样,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按学分制收取学费,其中预防医学、临床药学和智能医学工程专业6250元/年预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4625元/年预收。学费分为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专业学费固定不变,学分学费按学生每学年实际修读课程学分收取,学生学费每学年末结算一次。
2.住宿费: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
3.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其他费用参照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根据有关部门2023年最新文件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八、毕业、学位授予与毕业派遣
1.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教务处按学校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 凡在两年修业期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按结业处理,只发放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可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九、联系方式
拟录取名单公示、入学报到通知等重要事项将及时发布在“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招生考试网”,请报名学生注意查看。
联系地址: 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中路61号
联系单位: 重庆医科大学教务处
咨询电话:
教务处教务科:023-68485860;65714669。
药学院(临床药学):023-6571 4455;
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公共事业管理):023-6571 4388;
医学信息学院(智能医学工程):023-6571 4288。
学校网址: https://bzkzs.cqmu.edu.cn/
重庆医科大学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