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6-10 11:52:49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109号)精神,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继续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称高职单招),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联合测试、成绩互认”的原则,开展高职单招联合测试工作,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学校概况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65年,是广西首批独立改制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办学以来,学校先后获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单位、全国首批百所高职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广西首批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职业院校、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自治区文明单位和南宁市生态园林单位,连续20年荣获 “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8年,学校荣获“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50强)”,是广西唯一获此殊荣的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代码:11773
学习形式:全日制三年学制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大道19号
学校网址:http://www.gxzjy.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gxzjy.com/
招生电话:0771-4213131 0771-4212461
传 真:0771-4213255
毕业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广西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73号)中高职院校高职单招、退役军人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年我校共有单独招生专业45个。
注:实际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以自治区教育厅公布为准。
四、考生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6日9:00至4月6日18:00。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 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栏目中的“广西2023年高职单招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栏目进入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单独/对口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单独/对口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直接选择我校招生网站(http://zsw.gxzjy.com/),点击首页“广西2023年高职单招/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正在进行中”滚动大图链接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四)缴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批复(桂价费函〔2014〕113号),高职单招考生报考费100元/人(收费标准: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70元/人),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及评分等组织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柳州城市职业学院代章代收。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18:00。
考生按规定填报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才能完成申报手续;对申报成功的考生,不再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23年4月12日9:00至16日13:30,再次进入联合测试网站申报系统(https://www.gxgzlm.com/)打印准考证。
五、测试安排
2023年单招联合测试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所有报考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内成员院校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联盟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
(一)测试时间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2023年4月16日14:30-16:00。
(二)测试方式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现场笔试方式进行,测试题为标准化试题,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三)测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
(四)测试地点
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部分县级市、县设置高职单招考点(另设3个备用考点), 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在网上申报时选定考点。考场安排由联盟院校负责落实,具体安排另附。
(五)入场要求
考生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必要的考试文具,在考试前30分钟可以进入考场,将证件放在桌面,由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测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入考场。本次考试不得提前交卷。
(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预案,配齐配足各种防控物资,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成绩构成
高职单招联合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和附加分组成。
(一)文化素质成绩
文化素质成绩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化学、地理、生物、历史)成绩原始分作为我校文化素质成绩认定,即我校文化素质成绩=10门学考成绩原始分之和×30%。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考生参加本次高职单招联合测试获得的实际测试分数。
(三)加分
1. 加分项目
说明:①表中附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单招联合测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分。
2. 加分公示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附加分,将于2023年4月18日至28日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站上公示。
七、成绩查询
2023年4月30日,考生可自行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站或我校招生网(http://zsw.gxzjy.com/)查询联合测试总成绩(我校认可此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
八、填报志愿
所有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本人需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才能获得招生院校的录取机会,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招生资格。
考生于2023年5月5日10:00至8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志愿模式为顺序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投档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汇总院校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并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2023年5月17日10:00至18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考生可填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有10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九、录取
(一)录取时间
投档录取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5月16日。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5月19日。
投档录取时间如有变化,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
(二)高职单招普通批
1.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院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2. 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且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3. 我校按“顺序志愿+平行志愿”的多元化录取模式进行录取,根据专业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检录,直至计划录满为止。我校专业志愿录取时,“专业1”以“志愿优先”的顺序志愿原则录取,“专业2”至“专业10”以“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原则录取。例如: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后,所有考生先录取“专业1”,在有计划缺额的情况下,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后,则按考生“专业2”至“专业10”录取到有剩余计划的专业,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
先检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检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有缺额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若考生填报了“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无符合条件的调剂专业,则按退档处理。
4. 如高职单招联合测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校将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以下规则排序,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依次类推。排序规则如下:语文学考成绩—数学学考成绩—英语学考成绩—思想政治学考成绩—物理学考成绩—化学学考成绩—地理学考成绩—历史学考成绩—生物学考成绩—信息技术学考成绩。以上排序分数均相同且专业志愿相同时,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5. 填报我校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的考生录取模式参照我校第一志愿的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6. 招生计划将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三)录取结果查询
2023年5月18日10:00起,考生可凭本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查询录取结果。
(四)征集志愿填报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2023年5月17日10:00至18日10:00。
(五)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录检通过后,于2023年5月22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zsw.gxzj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校将于7月底将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收。
十、重要提示
(一)高职单招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23年普通高考统考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二)考生高考报名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并上报教育部,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由此建议考生在高考报名后至大学学籍注册前不要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变更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否则可能出现的无法参加考试、录取和学籍电子注册等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日程安排
十二、监督机制
遵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教育部“30个不得”高校招生工作禁令》,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按照招生简章招生。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学校纪检监察室实行全过程监督。
十三、申诉举报
对在单招考试招生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可直接向学校纪检监察室申诉举报。
电话:0771-4213479;邮箱:gzyjcs@gxzjy.com。
十四、其他
(一)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二)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简章为准。
(三)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
附录: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2023年高职单招联合测试院校成员名单
附录
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
2023年高职单招联合测试院校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