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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9-05-13 13:28:22

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层次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9]3号)的有关要求,学院2019年继续施行单独测试招生工作,为确保我院单独测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的实际需求,制定本招生简章。

【学院代码】12833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学历证书】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总校区)

兰州市安宁区桃林路112号(桃林校区)

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191号(雁儿湾校区)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收费标准】根据(甘发改收费﹝2016﹞389 号)单独招生考生收取报名考试费100 元;根据(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各专业学费4500元/学年,住宿费费800元/学年。

一、学院概况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兰州市政府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现有总校区、雁儿湾校区、桃林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462亩,建筑面积22万平米。设3个学院、7个系、4个教学部、1个中心。在校生近万人,教职工744人,副高职称以上教师273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282人。2011年,经甘肃省政府批准,在学院挂牌成立了甘肃工商技师学院。

学院坚持育人为本,立足兰州,面向甘肃,辐射全国,服务兰州、甘肃产业结构需求,致力于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专业建设紧密结合市场和企业发展需求,建成国家级示范性专业1个,省级骨干专业2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有6个省级专业教学团队;建成7门省级精品课程, 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获得1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

学院建有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基地和全国唯一的太阳能技术示范与国际培训实习基地,西北唯一的机器人焊接(兰州)培训基地,西北唯一的德国BOSCH(博世)、德国费斯托工具培训中心;与麦特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完成教育部校企合作项目——奔腾车身修复实训中心。还建设有数控技术、动漫制作、物流技术3个国家示范性实训中心和汽车技术省级示范性实训中心等128个功能完备、设备一流的校内实训基地、中心、实训室,保证了高质量的教育教学。

学院重视实践教学,注重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和提高,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专业技能比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近三年,有500余名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2018中国机器人焊接技能大赛”、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全国大学生电子竞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全国3D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挑战杯”大学生技能大赛等国家、省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民日报》、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在线等10余家国家、省、市级媒体报道180余次,学院在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竞赛评估结果(高职)TOP100中位列全国第七,甘肃省第一。

学院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学生就业“一把手”负责制,倡导学生“体面就业”,与广西柳工集团、北京21世纪教育集团、香格里拉酒店集团、宁波方太集团、深圳恩斯迈、联邦制药、甘肃紫金等百余家企业合作,建立校内外实训就业基地,开展工学结合、订单培养,探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了学生职业素质的养成和职业能力的提高,保证学生高质量就业。近几年学院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学院建有“省级众创空间”“市级众创空间”“市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大学生创客沙龙,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广阔的平台。

学院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学院是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下,学院遵循“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单独测试招生考试,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综合素质优秀的各类人才。

三、单独测试招生专业

序号系别专业学制学费(元/年)1初等教育学院学前教育3年45002早期教育3年45003应用英语3年45004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3年45005机电工程系数控技术3年45006机电一体化技术3年45007模具设计与制造3年45008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年45009电气自动化技术3年450010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3年450011焊接技术与自动化3年450012汽车工程与交通运输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年450013汽车电子技术3年450014汽车车身维修技术3年450015新能源汽车技术3年450016电子信息工程系计算机应用技术3年450017计算机网络技术3年450018软件技术3年450019物联网应用技术3年450020信息安全与管理3年450021经济管理系会计3年450022电子商务3年450023物流管理3年450024投资与理财3年450025连锁经营管理3年450026金融管理3年450027生物工程系药品生产技术3年450028食品生物技术3年450029食品营养与检测3年450030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3年450031护理3年450032数字传媒系广告设计与制作3年450033动漫制作技术3年450034影视多媒体技术3年450035建筑室内设计3年450036现代服务系旅游管理3年450037酒店管理3年450038文秘3年450039婚庆服务与管理3年4500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凡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测试的考生,必须是取得甘肃省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考生凭2019年高考报名考生号报名。

(二)符合单独测试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或http://art.ganseea.cn)进行报名,也可通过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lvu.edu.cn)通过“单独招生报名”链接至“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详情登陆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三)报名时间:2019年3月15日8:00至3月22日18:00。

(四)缴费及准考证打印:考生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并在线缴费。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3月27日8:00起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测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

(一)测试方式:综合测试(笔试)。

(二)测试内容:语文、数学、政治、计算机、综合能力,以高中生和中职生基础知识和能力为主,测试大纲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

(三)测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星期六)9:00-12:00 ,现代学徒制订单班面试3月30日(星期六)13:30-17:00。

(四)测试地点:我院在甘肃省内设兰州总校区、兰州桃林校区、庆阳、张掖、天水、陇南六个考点,考生务必根据生源地就近选择测试考点参加测试,最终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指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学院在单独测试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办法

按照综合测试成绩,根据招生计划数及省教育厅有关贫困县区政策要求,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根据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报考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按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录取;未完成的贫困县区计划调入所在地州市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仍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75个贫困县区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单独测试招生计划以甘肃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若所报专业计划录取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技能大赛获奖考生政策

凡获得国家、甘肃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考生,其中学前教育类须是省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考生,可申请免测综合测试,参加学院组织的技能测试。

(一)报名条件

获得国家、甘肃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考生,其中学前教育类须是省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考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申请免测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于2019年3月24日(9:00-15:00),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获奖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一份)前往学院总校区招生就业处进行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2.申请免测的考生报名选择专业时只能选择与获奖证书中专业相同或同类专业,不得跨类填报。

(一)测试方式:技能测试(实际操作)

(二)测试内容:专业基本技能。

(三)测试时间:2019年3月24日(星期天)9:30-17:00。

(四)测试地点: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总校区)。

(五)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八、现代学徒制班

(一)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填报志愿时第一志愿必须为现代学徒制专业、其他志愿可自由填报。

(二)现代学徒制订单班招生专业

序号系别专业学制招生计划学费(元/年)1初等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二十一世纪教育集团订单班、)3年304500学前教育(大爱教育集团订单班)3年3045002现代服务系酒店管理(香格里拉订单班)3年304500


(三)测试方式:综合测试(笔试)+面试(由合作企业进行面试)

(四)测试时间:综合测试2019年3月30日(星期六)9:00-12:00,企业面试2019年3月30日(星期六)13:30-17:00。

(五)测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的省内各考点为准。

(六)录取办法:面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

录取。未被录取及面试不合格的考生,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按照其他报考专业择优录取。

(七)其他相关事宜:现代学徒制订单班学生校期间学费、住宿费与普通在校生相同,无其他委培费等收费项目,所有报考现代学徒制的考生面试时须与合作企业签订《承诺书》。

九、奖助政策

(一)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三)院级奖学金:500元—2500元/学年。

(四)院长奖学金:表彰学业、社会公益活动、研究创新、艺术体育等方面优秀的学生,院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院长奖学金提名奖3000元/学年。

(五)国家助学金2000元—4000元/学年。

(六)大学生参军入伍奖励金:当年入伍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1000元/人。

(七)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参加我院单独测试招生、“中高职一体化”联合办学招生录取并报到的考生,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1000元/生,一等奖2000元/生。

(八)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参加我院单独测试招生、“中高职一体化”联合办学招生录取并报到的考生,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3000元/生,二等奖4000元/生,一等奖5000元/生。

十、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一)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工作整体负责,凡属测试、评测、录取等招生重大事宜,一律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

(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单独测试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

学院纪检监察室邮箱:jjjcslz@163.com

电话:0931-7658238

十一、违纪处理办法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测试,对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和入学资格,并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二)凡在单独测试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相关事宜

(一)凡已被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院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国家普通高考,已录取考生因特殊原因需退档的务必于录取结果公布3日内,由本人前往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退档手续,逾期不予退档。

(二)参加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同属2019年甘肃省高等院校统一招生,在学费、住宿费、奖励、助学、日常管理、就业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待遇相同。

(三)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须在原报名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并达到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四)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院未委托和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办单独招生,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招生简章内容如有调整,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批复为准,招生简章内容若有与国家或甘肃省有关招生政策不同时,以国家和甘肃省政策为准。

(七)学院有关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信息都将通过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学院“官方网站”、“招生信息网”、“学院微信公众平台”、“中国教育在线”、“甘肃教育社”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八)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十三、联系方式

学院网站:http://www.lvu.edu.cn

学院邮箱:zsjyc@lvu.edu.cn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730070)

招生就业处招生咨询电话:0931-7785145

0931-7652169

0931-7785113(传真)

招生专业咨询电话:

初等教育学院(二级学院)

13919825710 0931-8684587(童老师)

电子信息工程系

15193103672 0931-7766279(刘老师)

机电工程系

13893660496 0931-7766170(周老师)

经济管理系

13893139793 15393111128(张老师)

汽车工程与交通运输系

15193100622(李老师)13519306741(马老师)

生物工程系

18919119928 0931-7663392(李老师)

数字传媒系

13609310231 09317610912(严老师)

现代服务系

13679421598 0931-7753109(王老师)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