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1-09-01 10:17:01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地处我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国家自贸试验区片区城市、中国最具魅力宜居宜业宜游旅游城市——营口市,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学校占地面积48.1万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20.5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功能齐全、文化浓厚,互联网全覆盖,馆藏图书58.8万册。
学校现有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化工学院、商贸信息学院、文化旅游学院、师范教育学院、卫生健康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退役军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政部、体育部等教学部门。专任教师561人,其中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正高级职称68人,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等副高级职称224人。开设专业覆盖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和营口市重要支柱产业,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1万余人,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4%以上。
学校注重发挥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人才支持、技术服务、协同创新、文化引领等作用,办学成绩显著。荣获“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辽宁省平安校园” 、“营口市文明学校”等荣誉称号。
二、报名条件
1.已报名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可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
2.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3.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院将以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与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报名体检结果为依据,不再进行单独体检,入学后统一复检。
三、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计划(普通高考类) 学制:3年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对象 | 学费标准 | 备注 |
570103K | 小学教育(师范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4500 | 师范类 |
570102K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4500 | 师范类 |
570114K | 特殊教育(师范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4500 | 师范类 |
570116K | 心理健康教育(师范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4500 | 师范类 |
570101K | 早期教育(师范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4500 | 师范类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医养结合) | 高中生、中职生 | 4500 | |
520201 | 护理 | 高中生、中职生 | 4500 | |
520201 | 护理(口腔护理) | 高中生、中职生 | 4500 | |
520601 | 康复治疗技术 | 高中生、中职生 | 4500 | |
520202 | 助产 | 高中生、中职生 | 4500 | |
510203 | 软件技术 | 高中生、中职生 | 4800 | |
530701 | 电子商务 | 高中生、中职生 | 4500 |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高中生、中职生 | 4800 | |
550103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高中生、中职生 | 6000 |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高中生、中职生 | 4500 |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高中生、中职生 | 4500 | |
530503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高中生、中职生 | 4500 | |
510106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高中生、中职生 | 4800 | |
570106K | 小学英语教育(师范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4500 | 师范类 |
570104K | 小学语文教育(师范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4500 | 师范类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高中生、中职生 | 4500 | |
540101 | 旅游管理 | 高中生、中职生 | 4500 |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高中生、中职生 | 4800 |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高中生、中职生 | 4800 | |
46070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高中生、中职生 | 4800 | |
430108 | 供用电技术 | 高中生、中职生 | 4800 | |
440501 | 工程造价 | 高中生、中职生 | 4800 | |
440701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高中生、中职生 | 4800 |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高中生、中职生 | 4800 |
单独招生计划(中职对口升学类) 学制:3年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对象 | 学费标准 | 备注 |
570102K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中职生 | 4500 | 师范类 |
520201 | 护理 | 中职生 | 4500 |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中职生 | 4800 |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中职生 | 4800 |
(注: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专业代码及名称以教育部最新颁布文件为准。根据教财〔2006〕2号文件,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四、报名、资格审核与确认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流程在网上注册、填报志愿。
2.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3月10日(9:00)- 4月13日(12:00)
第二阶段:9月1日(9:00)-9月22日(12:00)
3.报名网址:http://www.ykdx.net
(二)资格审核
考生可按照规定流程在网上注册报名、填报志愿,我院会对报考单独招生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缴纳报名费,参加考试。
(三)缴纳报考费
考生在报名结束后,可登陆我院报名系统通过在线付款方式交纳报考费,交费标准为120元。
(四)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自行登陆我院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1〕10号),学校自主命题。
(二)考试
1.考试形式。
(1)普通高考类考生(含中职):文化考试+职业适应性考试。
(2)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考试。
2.考试科目及分值。
(1)普通高考类考生(含中职)。
满分 400 分。文化课考试(笔试,300 分),语文 150 分、数学150分; 职业适应性考试(笔试,100分),考核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
(2)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
满分 400 分。文化课考试(笔试,300 分,内容包括:数学150 分、语文 150 分);职业技能考试(笔试,100 分),考核专业素质及创新能力。
3.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单独招生 | 考生类型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普通高考类考生(含中职) | 文化课考试: | 2021/4/17 9:00-11:30 | |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 | |||
职业适应性考试100分 | |||
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 | 文化课考试: | ||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 | |||
职业技能考试100分 | |||
第二阶段单独招生 | 高中生 | 文化课考试: | 2021/9/25 9:00-11:30 |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 | |||
职业适应性考试100分 | |||
中职生 | 文化课考试: | ||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 | |||
职业技能考试100分 |
(注:①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②考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身份证,自备考试用品;③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第二阶段具体考生分类与考试科目以最终文件要求为准)
六、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公开录取,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录取前我院将按照计划人数120%提档为依据,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于学校官网上公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有录取资格。
(一)总成绩构成
普通高考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300分+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100分,满分400分。
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300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100分,满分400分。
(二)录取原则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各专业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
普通高考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按照职业技能、数学、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七、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与审核
1.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与审核。
2.学院官网公布录取提档分数线,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成绩存在异议,可在公布成绩之后24小时内,到学校进行成绩复核,学院教务处会在纪检监察室监督下,进行查分复核工作,并与招生工作处确定最后的复核成绩。
成绩复核受理电话:0417-2211073
3.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再参加辽宁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省统一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和单独招生院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和录取。
八、保障条件
(一)加强工作统筹管理
在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5个工作小组相互协调,环环紧扣,认真执行我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我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0417- 2211073),如出现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其严肃处理。
九、2021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
第一阶段 4月17日 单独招生 | 3月10日-4月13日 |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 |
打印准考证 | ||
4月17日 | 组织考试 | |
4月20日-4月22日 | 公布考试成绩、复核考试成绩 | |
4月23日 | 公布预录取结果 | |
第二阶段 9月25日 单独招生 | 9月1日-9月22日 |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 |
打印准考证 | ||
9月25日 | 组织考试 | |
9月27日-9月28日 | 公布考试成绩、复核考试成绩 | |
9月29日 | 公布预录取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