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2-12-20 09:48:13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96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①校园占地面积55.6万平方米(约合833.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0平方米;生师比23.9。
②专任教师45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2。
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366.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664.1元;图书59.1万册,生均图书52.5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学校艺术类招生计划以学校办学条件、发展定位和往年招生计划为基础,科学核定本年度招生计划。计划分配以辽宁省为主,兼顾西部省份。学校没有预留计划。所有专业无外语语种及男女比例限制。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 代码 | 艺术类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 (元/年•生) |
1 | 570108K | 音乐教育(师范类) | 3 | 艺术文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100 | |
2 | 570109K | 美术教育(师范类) | 3 | 艺术文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100 |
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宿费(标准: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六人间8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4400元/生、2750元/生两个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
无论是贫困生认定工作还是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完全按照个人申请——系(部)评选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校范围公示——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查——发放到学生本人——抽查跟踪矫正、引导等环环相扣、严密严格的规定程序。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辽宁省美术教育(师范类)、音乐教育(师范类)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在艺术类专科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其他省份执行相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综合分数录取。
辽宁省:
音乐教育(师范类)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含加分)/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如考生取得音乐学专业多个加试成绩,符合专业专门化要求的则按考生加试中最高成绩计算综合分)。
美术教育(师范类)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含加分)/2+专业课成绩。
其他省份按照各省招生考生机构规定执行。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综合分相同按专业课成绩录取。如再相同依次按语文、外语成绩录取。
3.校考及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要求
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统一使用各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且成绩合格,不组织校考。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相关高考加分的规定。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联系电话:0421—6681668 0421—6681658
网址:http://www.cync,edu.com.cn/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