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0-06-02 12:56:48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我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745 (国标码)
报考代码:9027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院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三段160号
院校网站:http://www.vtep.edu.cn
邮政编码:030021
二、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 业 名 称 | 专业 代码 | 学制(年) | 计划数(人) | 科类 | 学费标准(元/年) |
1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530101 | 3 | 50 | 文理 | 5200 |
2 | 供用电技术 | 530102 | 3 | 50 | 文理 | 5200 |
3 |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 530104 | 3 | 20 | 文理 | 4000 |
4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 | 530105 | 3 | 50 | 文理 | 5200 |
5 | 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 | 530112 | 3 | 20 | 文理 | 4000 |
6 |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 530201 | 3 | 30 | 文理 | 4000 |
7 | 火电厂集控运行 | 530204 | 3 | 20 | 文理 | 4000 |
8 | 风电系统运行与维护 | 530302 | 3 | 30 | 文理 | 4000 |
9 | 电力客户服务与管理 | 530108 | 3 | 30 | 文理 | 4000 |
三、报考条件
1.已履行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并且符合以下条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会考各科成绩均在C级(含C级)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在校期间各科平时成绩均在合格以上;具有实践经历人员(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
2.考生参加了山西省各县(市、区)招办组织的在指定医院进行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四、考生志愿填报办法及要求
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的办法。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按照《2020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网要填报志愿考生使用说明书》要求,在5月20日8:00—22日18:00内,凭本人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录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且每个考生只能选择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志愿和两个专业志愿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五、考生报考信息确认
采取“现场信息确认”或“网络远程信息确认”的形式,具体确认形式、时间待定(我院将根据疫情在学院网站(www.vtep.edu.cn)上适时公布),考生要及时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发布的公告和我院网站的通知公告。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院组织的报考信息确认。
方案1:现场信息确认
1.时间:待定(根据疫情在学院网站上适时公布)
2.地点: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3.现场信息确认所需材料:
⑴正确填写并盖章的《2020年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可于5月23日后从我院网站(http://www.vtep.edu.cn)下载),并将高考数码相片贴于报考登记表上。
成绩填写:普通高中毕业生由原毕业学校填写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相关内容并加盖生源毕业学校公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由原毕业学校填写毕业考试成绩与相关内容并加盖生源毕业学校公章。
⑵《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持盖章后的就读学校证明)。
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将身份证正反面在A4纸同一面上复印。
⑷具有实践经历人员(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还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方案2:网络远程信息确认
1.时间:待定(根据疫情在学院网站上适时公布)
2.具体方式方法:根据疫情在学院网站上适时公布
3.网络远程信息确认所需材料同现场信息确认相同,考生须在确认时展示材料原件,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考试、考核方式
(一)考试(考核)方式
我院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考核)方式。
1、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考核)方式,其中文化素质考试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一般包括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
2、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的考试(考核)方式,文化素质考试使用生源学校毕业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由学院组织进行。
3、面向具有实践经历人员采取“面试+职业技能考试”的选拔模式。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结合实践经历和报考专业由学院组织进行。
(二)成绩计算办法
1、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50% +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
①文化素质成绩按照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科目成绩进行折算。
②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一般包括通用技术基础、信息技术、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综合心理素质、职业适应能力等。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综合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50% +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50%
①文化素质考试按照考生毕业考试成绩证明中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进行折算。
②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一般包括:专业兴趣、职业取向、专业相关知识等。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知识、职业综合素养与能力以及职业道德等。
3、具有实践经历人员:
综合测试成绩=面试成绩×50% +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50%
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结合实践经历和报考专业进行。
②职业技能考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知识、职业综合素养与能力以及职业道德等。
(三)考试(考核)具体形式、方法、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考试(考核)”或“网络远程考试(面试)”的方式,具体方式、方法、时间、地点将根据疫情在学院网站(www.vtep.edu.cn)上适时公布。
七、录取办法
按“专业优先”的原则;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第一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录取第二专业考生,其次为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
预录取考生名单要报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查确认。
(二)预录取公示:在我院网站(www.vtep.edu.cn)公布预录取结果。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手续完毕后,由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及时寄发“高考录取通知书”。
(四)新生入学:新生请自行携带由考生原所在学校提供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于入学报到时上交我院。
(五)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在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质考核、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新生待遇
通过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九、监督机制
单独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及时通过学院网站(http://www.vtep.edu.cn)发布、公示相关信息。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单独招生工作依法、规范、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凡在高职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351—4261952;0351—8307858
(二)监督举报电话:0351-4261957
(三)学院网址:http://www.vtep.edu.cn
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