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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快讯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3-05-20 08:49: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院校

院校名称: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地址:太原市兴华街3号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已履行2023年山西省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二)报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录取条件,同时须按时参加各县(市、区)招办组织的在指定医院进行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能参加高职院校的单独招生录取。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慢性疾病、心脏病,无任何传染性和心理疾病。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三)外语语种为英语。                                           

三、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共33个,按文史、理工设置专业招生计划数。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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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

(一)报名形式

网上报名 +信息确认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9日8:00-31日18:00,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

(三)考生志愿填报办法和要求

1、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办法。申请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录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选报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2、考生须在2023年4月5日前,登录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cntcvc.com),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登记表需贴带有考生号、姓名的高考数码照片。毕业学校负责人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填写内容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五、报考信息确认

考生在网上报名后于4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持以下材料到学院图书实训楼二层办理报考信息确认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考生信息确认所需材料:

(一)《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毕业学校负责人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

(三)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符合免试或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现场确认时提交。

六、选拔模式

(一)根据我院的教育教学条件和培养目标,结合疫情防控情况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方案。

(二)文化素质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科目:语文和数学,两科合计总分200分。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职单招,要进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考试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A、B、C、D分别对应90分、80分、70分、60分。

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高职单招,要进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考试。

面向具有实践经历人员的高职单招,要进行“面试+职业技能考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结合实践经历和报考专业进行。

(三)职业技能测试

  1、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一般包括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

3、职业技能测试的内容由学院确定,依据各专业要求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内容包括: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职业潜能、知识面、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个人爱好等。

(四)录取总成绩认定

  考生录取总成绩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40%+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60%。

(五)近两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可免试入学(专业与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获全省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者,单招考试成绩加30分。

(六)测试时间

4月9日在学院进行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根据省教育厅及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学院在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下进行录取。

(二)录取办法

1、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分数优先)和招生计划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

(三)录取工作安排

1、4月10日至16日,学院评卷、登分、公布考试成绩、组织录取。

2、4月17日至19日学院确定预录取信息并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

并在学院网站公布预录取结果,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做出处理意见。

3、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同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相应的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

4、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录取。

5、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我院通过网上录取系统下载录取新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体检信息等)作为考生纸介质档案内容。

八、监督机制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命题、组考、评卷、录取等相关考试环节,确保单独招生工作依法、规范、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监督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郝老师

监督电话:(0351)5633010

监督邮箱:2941823769@qq.com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兴华街3号

学院邮编:030027

咨询电话:(0351)5633111  5633222

招办传真:(0351)5633668

学院网址:http://www.cntcv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