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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0-02-12 19:02:27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内政发〔2015〕1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内教高字〔2015〕107号)等一系列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通过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适应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职业人才需求,更好的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9]45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学院启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涉及的报名、考试、录取等信息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及时发布。对考生及社会关注的事项作出及时解答或解释,实施“阳光招生”,接受内蒙古教育厅、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及社会监督。

  (二)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原则

  在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是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的重要渠道,通过“文化素质+职业能力”的综合评价招生方式,进一步体现现代职业教育的基本特色,营造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能、“崇尚一技之长”的良好环境。

  三、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具备以下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考。

  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2.外语语种只限英语考生。

  四、志愿填报

  所有参加2020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需要在2019年12月24日至12月29日通过内蒙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志愿。如计划未完成,将在2020年3月9日—13日再次征集志愿。

  五、考试

  1. 考试方式: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实行文化课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普通文理科及对口类考试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全部采取笔试答卷。

  2. 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在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办或与我院各盟市招生负责老师联系进行确认审核,领取准考证。考生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进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020年1月2日,具体考试时间考前公布或电话通知考生。

  4. 考试地点:主考点设在呼和浩特(校本部);根据各盟市考生报名情况将在当地设置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考前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平台或学院网站公布。

  5. 试题范围: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及职业能力测试;考试细则由学院教务处统一制定。

  6. 成绩评定标准:考生的总成绩=笔试单科成绩之和。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满分为400分。

  六、录取

  (一)采用“专业志愿清”规则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招生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上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录取手续。

  (三)考生注意事项

  1. 已被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 通过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

  (四)技能人才免试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可免试录取。

  七、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通过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接到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组织保障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考务组:负责“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命题制卷、保密、准考证发放、考场编排、考试组织、阅卷、评分标准制定、成绩汇总、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等。

  招生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等。

  纪检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学院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路44号

  联系电话:0471-2315188 2315288 5101132

  学院网址:http://www.imtvc.cn

  纪检监督电话:2315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