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6-19 16:48:25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普〔2023〕1号)文件精神,统筹安排招生考试与疫情防控工作,学院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一、报名条件
具有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二、报名方式
首次填报报考院校时间为2023年3月2日至3月6日,如我校未完成单独招生计划,将在2023年4月7日至4月9日再次征集考生志愿。
报名网址: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我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入学考试采取线上机试的方式进行。2023年3月8日学院将在官网上发布《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入学考试安排》,届时,考生可登录学院官网查阅并做好考前准备。
报考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空中乘务(民航服务与安检)、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远程面试和线上机试,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只需参加线上机试。
机试试题从对应科类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50道题,每题2分,满分300分,答题时间为120分钟。
2.准考证和考试承诺书打印领取
报考我校考生在2023年3月8日—10日,登录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btqy.com.cn/),点击“2023年单独招生”移动飘窗自行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承诺书。
3.考试时间
机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13日,所有报考我校考生根据准考证上考试时间和地点进行考试。
注:考生需携带(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诚信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报考我校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空中乘务(民航服务与安检)、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机试后需进行远程面试。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学院将在官网发布《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面试办法》,考生按《办法》要求进行准备。学院面试组与报考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空中乘务(民航服务与安检)、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取得联系,届时通过单招考试招生面试微信群组织面试,面试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15日。
4.考场环境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23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我校将按《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入学考试安排》组织考试。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可自行选择在就读学校或其他适合考试的场所进行考试,考生应在独立安静房间内进行考试,房间内不得有他人出现,考试中无人员走动及其他声响。请考生提前打印准考证,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方式、时间参加考试。
5.考试内容
机试内容为考生在计算机上操作完成基本文化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就业倾向等综合素质测试内容。我院根据开设专业招录需要,已完成单招分科类(文科、理科及13个对口类别)入学考试题库的建设,根据考生类别自动生成相对应试题,试题数量为150道,试题类型为选择题、判断题。普通高中毕业考生试题内容为语文、数学(文科)/数学(理科)、英语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试题内容为职业技能考试。。
面试内容为考察考生择业倾向,语言沟通能力,心理及仪表仪态是否符合本校专业需求。
6.上报审核与公示
我校高职单招全部考试结束后,在2022年3月18日将分科类、分专业考生成绩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经审核通过后,按照我校公布的录取规则实施录取,并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后将录取结果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7.第二次考试时间及考点:
根据第一次网报录取情况,如未完成单招计划,我校将按要求上报第二次网报高职单招招生计划,根据网报情况,考试具体时间与考点请于二次网报后关注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移动飘窗。
四、录取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采用“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考生。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我校于4月1日前和4月26日前分别将首次和二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录取通知书于2023年8月与统招考生同时发放。
五、报到
1.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按入学须知中规定时间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5天仍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院将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取消该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
六、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
七、疫情防控
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本次考试采取线上机试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需要认真遵守考点所属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
八、附则
本方案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9号。
2.邮编:014035
3.联系老师:刘老师 侯老师
4.联系方式:0472-3161111 0472-3162222
5.学院官方网址:www.btqy.edu.cn
6.学院招生网址:http://zs.btqy.com.cn/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