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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江苏科技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18-06-04 11:05:57

  学校名称:江苏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289)

  办学性质:公办

  培养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学校地址: 东校区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西校区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西段

  南校区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中段

  张家港校区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4C1合格。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必测科目等级为D级不超过三门。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外语语种: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俄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

  5.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录取规则:

  1.成绩认定:政策性加、降分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我校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江苏省采用投档成绩与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之和作为录取依据,选测科目等级加分设置标准为:A+=4分,A=3分,B+=2分,B=1分)。

  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方法:采用专业级差方式确定考生专业,专业之间的级差分值为“1、1、0、0、0”。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

  3.同分考生处理: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三门总分(江苏省不含附加分)、外语成绩;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4.体育类专业招生:投档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执行,以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总分、外语、数学成绩)录取并安排专业。

  5.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考生;考生如需调剂,须提出书面申请。

  6.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7.本章程由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收费标准:

  1.普通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文科5200元、理科5500元、工科5800元(优势学科上浮10%)、农林类2500元、体育类5300元预收,每学年结束后,根据学年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数计算年度学费,于下学年开学初结清。

  2.以下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

  嵌入式培养专业:7800元/生·年

  中澳(澳大利亚)合作办学:24200元/生·年

  中乌(乌克兰)合作办学:22000元/生·年

  3.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

  招生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11-84401065,传真:0511-84428179

  2.咨询地址: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3.邮政编码:212003

  4. 网址:http://zs.j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