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4-02-26 16:09: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33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南北大道南段1111号(邮编:402260)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始建于1951年,2010年建成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建成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同年被遴选为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2021年入选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单位。
学校地处重庆市江津区,校园占地近1300亩,校舍建筑面积43万余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超过50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近20平方米。现有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16000余人,国际教育、培训学生400余人,年均继续教育培训超30000人次。学校设有智能制造与交通学院、大数据与物联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财经与旅游学院、资源与安全学院、测绘地理信息学院、艺术设计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二级教学院部,开设57个高职专科专业,专业全面契合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形成了以机电一体化技术国家双高专业群为龙头的国家级重点/骨干专业14个,带动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工程测量技术等市级A类高水平专业群迭代发展。学校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65.07%,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40.90%。其中,教授(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80余人(博士生导师1名,硕士生导师10余名),副教授(含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等)近300人;博士80余人;“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超过80%。学校图书馆藏纸质图书117万余册,电子图书140万册,电子期刊3万余册,并建有资源丰富的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云平台。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s://zsxt.cqvie.edu.cn/)或《2024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https://zsxt.cqvie.edu.cn/)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4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成绩。我校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环境保护类(含环境监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专业)专业招收“高职对口其他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除“高职对口其他类”外,我校参加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艺术设计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艺术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建议报考旅游类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4.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第一学期末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s://zsxt.cqvie.edu.cn/)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4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4年统一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4年5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
1.国家奖助学金:每年约33%的在校学生可享国家奖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500元/生·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300元/生·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
2.学校奖学金:设立校长荣誉奖学金(2000-20000)元/生·年;此外,还设立有学习综合奖学金(1500-2000)元/生·年、学习优胜奖1000元/生·学期、学习进步奖600元/生·学期。
3.专项奖学金:设立境外交换生专项奖学金,用于鼓励学生参加境外交换学习。
4.校企合作企业奖学金:部分校企合作企业在合作专业设置广联达、颉达等企业奖学金(300-5000)元/生·年不等。
5.勤工助学金: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全年发放勤工助学金超过165万元。
6.特殊困难补助: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特殊困难补助,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7.助学贷款: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新生报到入学前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指定的商业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1065930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南北大道南段1111号(邮编:402260)
招生部门: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招生电话:023-61065333、61065444
学校网址:https://www.cqvie.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xt.cqvie.edu.cn/
电子邮件:cqviezjc@cqvie.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