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1-09-01 16:42:27
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高校办学的进程,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坚持自主、自律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院校负责,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原则,规范提前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代码:1988
学校名称: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号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 | 备注 |
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0 | 14000 | 该专业每生每年均享受助学金1000元 |
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25 | 14000 | 该专业每生每年均享受助学金1000元 |
03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25 | 14000 | 该专业每生每年均享受助学金1000元 |
04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5 | 14000 | 该专业每生每年均享受助学金1000元 |
05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0 | 14000 | 该专业每生每年均享受助学金1000元 |
06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25 | 14000 | 该专业每生每年均享受助学金1000元 |
07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0 | 14000 | 该专业每生每年均享受助学金1000元 |
08 | 建筑工程技术 | 25 | 14000 | 该专业每生每年均享受助学金1000元 |
09 | 工程造价 | 20 | 12000 | |
10 | 消防工程技术 | 25 | 14000 | 该专业每生每年均享受助学金1000元 |
11 | 电子商务 | 25 | 12000 | |
12 | 会计 | 30 | 12000 | |
13 | 工商企业管理 | 25 | 12000 | |
14 | 旅游管理 | 25 | 12000 | |
15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30 | 12000 | |
16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25 | 12000 | |
17 | 艺术设计 | 30 | 15000 | 该专业每生每年均享受助学金2000元 |
18 | 建筑室内设计 | 25 | 14000 | 该专业每生每年均享受助学金1000元 |
19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25 | 14000 | 该专业每生每年均享受助学金1000元 |
备注:1、最终总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2、收费标准依据苏价费【2013】154号文件。
三、招生对象及要求
1.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2.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9日至11日17时,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志愿填报
考生可填报我校和其他一所高职院校,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院校考核(校测)。(2021年我校不安排校测!!)考生可向每所院校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3.考核办法
3月13日前,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考考生信息对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进行第一轮审核;4月10日前,进行第二轮资格审核。
时 间 | 高职提前招生工作进程安排 |
3月9日-11日17时 |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
3月13日前 | 学校对第一轮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
4月5日 | 学校将第一轮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4月10日前 | 学校对第二志愿填报我院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
4月20日前 | 学校将第二轮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4月底前 | 公布录取结果 |
备注:疫情期间提前招生工作安排以学院招生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五、录取规则
1、2021年提前招生我校不安排校测。
2、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按照“合格=10分,不合格=6分”折算后计入录取总分。如遇合格门数相同,则以语数、语外、数外、语,数,外合格顺序排序。
3、普通专业录取总分=10门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政策加分;
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10门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艺术统考成绩+政策加分。
4、加分政策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20分。
(2)烈士子女,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5)合格性考试等级优秀类:十门合格性考试等级均为合格,加10分。
(6)综合优秀类:高中阶段校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加10分。
(7)科技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及以上的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大赛证书;高中阶段获得的初级及以上的职业技能或发明专利证书,加10分。
(8)体育特长类:具有县区级及以上的体育类比赛获奖或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加10分。
(9)艺术特长类:具有县区级及以上的文艺、艺术大赛或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八级及以上证书,加10分。
5、根据江苏省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考生的政策加分情况,我校按照总分择优录取,全部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六、优惠政策
1.校企合作班
通过校企合作,部分专业可享受7000-8000元/学年的企业助学金。
2.奖助贷政策
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可申请最高8000元/学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300元-4300元/学年的国家助学金。
七、监督机制
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为提前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提前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提前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3.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八、招生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本章程具体内容,由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电话: 0514-87579903、87579907(传真)87579919(监督电话)
学院网址:http://www.jhu.cn
学院微信公众号:JHU_1999 江苏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jszsksb
邮编:225101
来校路线:由扬州西部客运枢纽乘22路公交车到江海学院
由扬州火车站乘22路公交车到江海学院
由扬州汽车东站乘19路公交车至新华中学下,在对面站台转17路到江海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