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3-04-21 09:12:00
一、学校全称: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芙蓉路632号(芙蓉路校区)
新桥国际产业园迎宾大道与寿州大道交口(新桥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录取基本依据。
2.在录取过程中,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考生所报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余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3.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报到后学校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如查出不符合所录专业培养要求,须转入其他专业。
4.入学资格复查: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六、毕业证书
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上级有关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所有收费项目在寄达录取通知书时具体说明。
八、奖贷助补免措施
(一)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和单项奖,获奖比例占学生总数20%以上。
3.国家助学金:普通学生资助标准为45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三个档次,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标准为3300元/年。
4.临时困难补助:资助因疾病或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等引起生活困难的学生。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件中《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实行。
(二)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可在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两家机构申请。
(三)勤工助学
学校提供300余个固定勤工助学岗位、若干临时勤工助学岗位供学生申请。
(四)孤儿免学费
孤儿凭录取通知书及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免除学费。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 628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