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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5-16 16:05:23

一、学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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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创办于1973年,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自治区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集全日制普通高职、中职、成人函授和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多层次办学于一体。学院以高职教育为主体,以中职和成人教育为两翼,中高职有效衔接,打通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升学通道,构建人才培养可持续发展的“立交桥”。办学近50年来,培养了近7万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被誉为新疆建设行业人才摇篮和“黄埔军校”。

二、师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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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现有教师428人,其中专任教师298人,教授、副教授76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人、自治区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教学能手3人、学院级教学名师8人,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80%以上。

三、专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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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紧紧围绕新疆住建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为龙头,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专业、工程造价专业为支柱,设置六大建设类专业群,其中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群、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专业群获批自治区骨干专业群。学院开设39个涵盖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高职专业,专业链与自治区建设行业产业链高度吻合,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地方发展、服务行业企业、服务学生发展,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彰为“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

四、奖励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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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设有各级各类奖、助、贷项目用于帮扶在校学生助其顺利就读,高职学生可享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院奖学金(一等12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8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3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服兵役国家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退役士兵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

五、就业与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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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方位营造就业创业氛围,全过程跟踪就业创业质量。强化学生职业素养,注重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行为指导,确保毕业生就业应聘有目标、求职有方向、创业有定位。学院与疆内外140余家大中型企业建立多位一体的招聘机制,毕业去向落实率连续多年稳定在95%以上,是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生毕业后可多渠道提升学历,如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进入疆内本科院校继续深造;也可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进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或长安大学,获得成人教育本科学历。

六、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共计18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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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对象

符合2023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友情提示: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型院校。

八、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4月1日10时至6日12时,考生可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xjzk.gov.cn,下同)“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124.117.250.18/dzbm/dkdz/login.php),认真阅读“2023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承诺,进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4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网上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友情提示:登陆平台的账号密码考生可咨询自己的班主任。)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

1.考试方式: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方式为线上面试,具体考试通知请各位考生加入学院单独招生报名QQ群(641711483),后续考试通知会在群中发布。

2.考试内容:此次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内容共包括四个方面: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满分为300分

(三)考试时间及分数构成

1.考试时间: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同学们加入学院单独招生报名QQ群(641711483),后续考试时间将会在群里通知。

2.分数构成: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评价及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构成,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300分;综合素质成绩使用学院线上面试成绩,满分300分。

(四)录取原则

学院以“择优录取”为原则,录取分数以考生文化素质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门考试总分作为考量依据。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学院招生简章,了解学院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信息,按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23年单独招生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招生院校确认拟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单独招生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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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八家户路528号(建工校区)

邮编:830054

新疆乌鲁木齐市杭州西街272号(城建校区)

邮编:830026

新疆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863号(建材校区)

邮编:830054

电话:0991-4310021、4319034、4314235

联系QQ群:641711483(请各位考生务必加入此群)

网址:http://www.xjjsx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