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 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1-09-07 16:09:32
★国家骨干示范高等职业院校
★国家优质高等职业学校
★国家“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
★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创始单位
★自治区首批获批成立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
★新疆第二产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
★自治区培育高技能人才先进单位
★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
★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
学院简介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8年,2000年6月改制为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新疆首批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学院是国家百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新疆第二产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李克强总理2010年3月来学院视察时称赞:“二产园区办得好,学校办得好,很有特色”。2019年12月,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应用化工技术被确定为中国高水平专业(群)。
学院现有学生1.6万人,教职工659人,其中专任教师49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203人,副高以上职称133人;常年招生专业43个,国家和自治区级实训基地4个;学院现有国家级教师创新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及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职业技能大师6人,自治区教学能手4人;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8门。近三年,学生获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17项,自治区级技能大赛获奖63项。学院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办学理念和“立足新疆,着眼南疆,面向二产,为兴疆固边服务”办学定位,形成了食品、化工、纺织、机电等专业群体系,为新疆培养了一批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高技能技术人才。
一、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重复被录取。
二、招生对象
符合2021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4月8日10时至4月10日12时
(二)报名方式及志愿填报
考生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高职单招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四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网上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四、成绩及考试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7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30%)两部分组成。
(一)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值为300分。
“普通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往届民语言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分值。
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总分值300分。
(三)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时间、方式及要求
考试时间:4月14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
考试方式:综合素质评价考试采用钉钉线上面试方式进行,届时考试须提前实名注册钉钉用户,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面试平台”,按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及时提交。考试当天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网络信号畅通,全天登录钉钉用户,随时保持钉钉用户开启模式,考试当天及时接听考场呼入信号,考场连续2次呼叫未及时接通的考生,我院将在考试结束前再呼叫1次,如仍未接通,则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特别提示:考生务必要通过实名手机号注册钉钉用户,扫码登录“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面试平台”,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未按要求实名注册或未填写信息不准确的将不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考试影响责任自负。
考试要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面试,考生应试环境必须保持安静、明亮,连线接通后必须打开摄像头和语音功能,手持身份证正面放置摄像头前,同时保持正面面向摄像头不少于3秒,答题过程中必须坐姿端正,正面直视摄像头,独立完成线上面试。我院在核查考生身份信息与实际参加考试人员信息不一致,或线上面试过程存在舞弊情况的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处理。
五、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 | ||||
小计 | 普通类 | 单列类(选考外语) |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 | 备注 | |||
合计 | 1200 | 560 | 400 | 240 | |||
环境工程技术 | 3 | 兼收 | 45 | 20 | 20 | 5 |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3 | 理科 | 45 | 20 | 20 | 5 | |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 | 3 | 兼收 | 45 | 20 | 20 | 5 |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理科 | 35 | 20 | 10 | 5 | |
工程造价 | 3 | 兼收 | 55 | 30 | 20 | 5 |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0(普通类5、单列5) |
数控技术 | 3 | 理科 | 35 | 20 | 10 | 5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理科 | 55 | 40 | 10 | 5 |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5(普通类10、单列5)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理科 | 58 | 40 | 10 | 8 |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3 | 理科 | 35 | 20 | 10 | 5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兼收 | 35 | 20 | 10 | 5 | |
应用化工技术 | 3 | 理科 | 35 | 20 | 10 | 5 |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5(普通类10、单列5) |
石油化工技术 | 3 | 理科 | 35 | 20 | 10 | 5 | |
现代纺织技术 | 3 | 兼收 | 70 | 20 | 30 | 20 |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3 | 兼收 | 60 | 20 | 20 | 20 | |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 3 | 兼收 | 55 | 20 | 20 | 15 |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3 | 兼收 | 60 | 20 | 20 | 20 |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3 | 理科 | 25 | 10 | 10 | 5 | |
应用电子技术 | 3 | 兼收 | 35 | 20 | 10 | 5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兼收 | 45 | 20 | 10 | 15 | |
大数据技术 | 3 | 兼收 | 45 | 20 | 10 | 15 |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 3 | 兼收 | 35 | 10 | 10 | 15 |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兼收 | 55 | 30 | 10 | 15 | |
工商企业管理 | 3 | 兼收 | 25 | 10 | 10 | 5 | |
电子商务 | 3 | 兼收 | 45 | 20 | 20 | 5 | |
现代物流管理 | 3 | 兼收 | 62 | 20 | 30 | 12 | |
旅游管理 | 3 | 兼收 | 45 | 20 | 20 | 5 | |
人力资源管理 | 3 | 兼收 | 25 | 10 | 10 | 5 |
六、学费及住宿费
1.学费3300元/年(理工类、外语类)、3000元/年(财经类)、2900元/年(文科类),学制3年。
2.住宿费:6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三个标准。
七、录取原则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学院按照本年度录取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1.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思想政治考核评定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过程存在舞弊情况的不予录取并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报考考生总分相同,普通类、单列类(选考外语)的文史类考生按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类考生按理科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择优录取;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语文成绩相同再按照数学、民族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低于252分不予录取。
对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3.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
5.根据本年度录取原则,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必须于4月19日-4月23日登录“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或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xjqg.edu.cn查看拟录取公示结果,并于4月24日-4月25日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后我院将不再做退档处理。未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则视为放弃被我院高职单招录取。
八、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北京时间) | 工 作 |
4月8日10时-4月10日12时 | 考生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 |
4月11日-4月12日18时 | 下载报考我院考生报名及志愿信息数据库 |
4月13日 | 考生实名登录钉钉“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面试平台” |
4月14日上午10时 | 综合素质评价考试(钉钉线上面试) |
4月16日-4月18日 | 依据考生成绩遵循招生章程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4月19日-4月23日 | 在学院官方网站(www.xjqg.edu.cn)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 |
4月24日-4月25日 | 考生登录新疆招生网www.xjzk.gov.cn,网上进行确认录取结果 |
4月26日-5月30日 | 办理录取手续 |
6月 | 邮寄录取通知书 |
九、奖助措施
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一)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二)高校自治区人民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
(三)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四)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
(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六)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200元/年。
十、毕业证
(一)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二)优秀毕业生经推荐可参加直升本考试,符合条件的可升入本科学习,成绩合格者获取本科院校相关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
十一、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阿老师、胡老师、安老师
咨询电话:0991-6850027(传真)、6860800
监督举报电话:0991-6850034
网 址:http://www.xjqg.edu.cn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乐民路1023号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邮政编码:8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