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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6-03 20:25:13

★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

★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全国优秀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全国“百所德育科研名校”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

★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

★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案例学校

★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案例学校

★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案例学校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

★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全国高职院校教师发展指数优质院校

院校简介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新疆农业学校,创建于1958年。学院位于昌吉市,距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30公里、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8公里,昌吉周边云集数百家上市公司和集团公司,以及数千家知名企业,是学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广阔平台,是广大学子实习、就业“双基地”。

学院现有校本部、屯河校区、东泉校区和榆泉校区四个校区,在校生15000余人。校园内环境优雅、绿树成荫、风景秀丽,是莘莘学子读书学习的好地方。

学院现有动物科技分院、生物科技分院、园林科技分院、食品药品分院、信息技术分院、农业工程分院、经济贸易分院、国际合作分院、人文分院、马克思主义分院、继续教育分院、新疆乡村振兴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 13个分院。开设有种子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畜牧兽医、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机电一体化、计算机网络技术等11个专业大类45个招生专业。

一、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招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重复被录取。

二、招生对象

符合2023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三、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时间:4月1日10时至4月6日12时。     

2、网上报名: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高职单招网上报名。

3、志愿填报:考生在报名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四个专业(由考生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4、考生名单公布:4月9日在我院招生网站公布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报考我院学生名单。 

四、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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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计划招生1270人,其中:普通类470人,单列类(选考外语)800人。

五、命题与考核

命题与考核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考核方式:学院采取“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1、文化素质科目: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网络面试方式。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参加面试,由面试专家组,按照面试实施方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基本素质、文化素养、职业倾向及方法能力四方面内容,分值为300分。

3、考核总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构成。总分为600分,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二)准考证打印:

1、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10日

2、考生可登录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xjnzy.edu.cn/zsb/打印准考证。

(三)线上面试

1、面试方式:线上面试,使用“腾讯会议”软件(最新版)。

2、面试会议号:会议号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xjnzy.edu.cn/zsb/与考生本人准考证均可查阅。

3、面试要求:(1)考生须提前安装 “腾讯会议”软件,手机及电脑端均可以,实名(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注册。(2)考生面试时携带身份证原件。(3)面试时考生在镜头中且1.5米范围内无人,调试腾讯会议软件,以及摄像头与本人距离符合面试要求。(4)考生不得遮面或重妆影响身份确认,否则视为无效面试;(5)在考前半小时加入会议号,候考室工作人员会对考生完成身份核对,进行随机编号,并宣读考试纪律。(6)面试考生进入考场首先进行视频、音频测试畅通后,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即进入正式面试,期间如出现考生镜头内有人员出入,考生左顾右盼与周边有语言和肢体交流情况,均视为违反考试纪律,考试成绩无效。(7)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面试时间:4月11日(具体时间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xjnzy.edu.cn/zsb/和考生本人准考证均可查阅)

六、录  取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我院招生委员会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核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分类划定,按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2、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3、调剂录取办法:未满额招生专业,将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依次进行调剂录取。

4、体检: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拟录取时间:4月13日-4月15日 。

6、拟录取名单公示: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4月16日-4月21日)。

7、拟录取考生网上信息确认:考生需于4月22日10时至24日18时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

8、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单独招生考试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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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奖、助、贷、勤工助学政策

1、2022年我院在校学生获取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覆盖面达到70.8%,2023年随着国家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将有望继续提高。

2、学院设有奖学金,重奖品学兼优的学生    

-----高校国家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8000元。    

-----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50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6000元。    

-----企业奖学金:企业在学院相关专业设立的以企业名称冠名的各种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者,按企业协议,优先就业并获得企业奖学金。    

-----苗永青奖学金:学院已故老校长苗永青个人捐资设立的特别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奖学生奖励1000元/生。    

-----何康奖学金:涉农专业优秀学生,凡获得者每年3000元。

-----自强之星奖学金:奖励自强自立,奋发向上的优秀学生,获奖学生奖励1000元/生    

3、学院设立助学金、协助办理助学贷款、提供助学岗位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高校国家助学金:凡获得者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凡获得者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助学贷款: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学院资助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九、毕业及升学

学院专科生毕业时,可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要求,可以参加当年度专升本招生考试,录取后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制两年,毕业时成绩合格,获取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     

十、新生入学与复查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相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3、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4、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十一、组织工作与纪检监察:

1、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单独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

学院负责部门:纪检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0994-2334923

联系人:吴克煜                 电子邮箱:xjnzyjjw@126.com                   

邮政编码:831100

通讯地址: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十二、联系方式:

办公室联系电话:0994-2334961,2362220   传真:0994-2334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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