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3-30 09:59:59
一、学校简介
延边大学(Yanbian University)坐落在享有“教育之乡”美誉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首府延吉市,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同支持建设大学。
二、学校名称
延边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84。
三、校址
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延边大学延吉校区)。
四、办学类型及层次
以本科生教育为主,涵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专科生、留学生、成人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报考条件
(一)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的艺术类考生。
(二)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联考或校考并成绩合格。
(三)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招生省份与专业
(一)吉林省。美术学类(绘画、美术学)、设计学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二)黑龙江省。美术学类(绘画、美术学)、设计学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舞蹈表演(中国舞)专业。
(三)辽宁省。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专业。
(四)山东省。美术学类(绘画、美术学)、设计学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中国舞)专业。
(五)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学类(绘画、美术学)、设计学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六)最终招生专业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印制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指南》为准。
七、省统考、联考和校考专业范围
(一)省统考、联考专业。各省省统考、联考已涵盖的专业,考生根据所属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省统考、联考时间和考试方案参加考试即可,我校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录取。未实施省统考、联考的专业不设置招生计划。
(二)校考专业。仅限吉林省招生的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八、招生计划(见附件1、2)
九、专业课考试科目及计分方法
(一)省统考或联考
按照生源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省统考或联考规定执行。
(二)校考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演唱和演奏100分、歌曲创作笔试100分、器乐曲创作笔试100分。考试成绩按照演唱和演奏成绩*20%+歌曲创作笔试*30%+器乐曲创作笔试*50%的比重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
2.表演专业。满分100分,其中仪容形体占10%、自备稿件(台词片段)占70%、才艺展示占20%。
十、校考方式及说明
表演专业采用观看录制的作品评分的方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采用网络视频笔试和观看录制的作品相结合的方式,在“小艺帮”APP进行报名、考试。考生须使用智能手机自行安装登录,网址为:https://www.xiaoyibang.com/(操作手册见附件3)。
(一)考试要求
1.表演专业考试要求(见附件4)。
2.表演专业考生录制作品样品(见附件5)。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考试要求(见附件6)。
4.考生须在报名时上传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7)。
5.提交录制的作品和网络视频笔试要求
(1)录制的作品要求
①考生须在宽敞、光线较好的安静空间,通过考试系统利用智能手机录制作品。
②利用两部智能手机分别拍摄。一部手机安装“小艺帮”APP作为主机位,进入考试后拍摄录制作品;另一部手机安装“小艺帮助手”APP作为辅机位,架设在可拍摄独立空间全景的位置,拍摄考场环境。考试结束后先提交主机位视频,然后提交辅助机位视频。
③录制的作品不得做任何编辑、后期处理。
④录制的作品应保证画面清晰,声音清晰可辨。
⑤禁止考生播放录音“对口型”。
⑥录制的作品中不得出现考生姓名、考生号、籍贯等可辨识考生身份的画面和声音。
⑦表演专业考生须素颜、简装出镜。
⑧考生应注意录制的作品为在考试规定时间使用考试系统实时录制,而不是非考试时间提前准备好的视频。
(2)网络视频笔试的要求
①考生须在宽敞、光线较好的独立的安静空间。
②利用两部智能手机分别拍摄。一部手机安装“小艺帮”APP作为主机位,进入考试后系统录制考生考试全程视频;另一部手机安装“小艺帮助手”APP作为辅助机位,架设在可拍摄独立空间全景的位置,拍摄考场环境。单个考试科目结束后,需要先提交主机位视频,才可以提交对应的辅机位视频,然后开始下一个科目的录制,辅机位视频也可以等全部主机位考试科目都提交后再一起提交辅助机位视频。(详细操作手册见附件3)
③网络视频笔试开考前应向主机位的手机镜头清晰展示空白答题纸(展示时间10秒),笔试结束时,根据系统提示,向连线手机镜头清晰展示已创作完成的答题纸(定格拍照时间30秒)。最后将已创作完成的乐谱清晰拍照,上传系统。
④须在我校邮寄的专用答题纸、草稿纸上,用铅笔答题。
⑤禁止考生缩小考试屏幕查看资料。
(二)考试具体内容
1.表演专业
(1)考生在视频中展示仪容形体,时长不超过30秒。
(2)考生在视频中表演台词片段,时长不超过3分钟。
(3)考生在视频中展示才艺,可为演奏、演唱、舞蹈,时长不超过90秒。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1)歌曲创作(网络视频笔试)。候考结束后系统自动发题,考生现场答题,时长60分钟。
(2)器乐曲创作(网络视频笔试)。候考结束后系统自动发题,考生现场答题,时长120分钟。
(3)演奏和演唱(提交录制的作品)。建议使用键盘类乐器演奏,演唱国内艺术歌曲或民歌,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三)考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26日
(四)因不具备条件无法提供录制的作品或无法实现网络视频笔试的考生,请在2023年1月13日15:00前联系我办,我办将与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沟通,保障考生能顺利完成考试。
十一、校考报名时间和提交录制的作品、网络视频笔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4日至1月10日12:00
1.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在缴费前须仔细核对14位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民族、报考专业、《吉林省2023年艺术类校考报名资格证》、毕业高中等信息是否准确,如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自负。
2.报名缴费成功即启动考务安排,无论考生考试与否,均不退费,请考生仔细阅读我校艺术类校考相关通知,慎重报名。
(二)提交作品或笔试时间表:
1.考生须在笔试考试正式开始前15分钟进入考试系统候考,其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科目一“歌曲创作”候考时间是2023年2月25日8:45-9:00,科目二“器乐曲创作”候考时间是2023年2月25日13:45-14:00,由于考试迟到未能正常考试的,后果自负。
2.考试系统支持多次考前练习,请考生在正式开考前一周在系统中查看我校模拟考试信息,参加模拟考试,正式考试前务必进行至少一次完整的考试成功操作流程。如遇任何问题及时联系我校招生办,因考生消极备考、不熟悉考试系统导致考试失败的,后果自负。
十二、校考合格线与成绩查询
(一)各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线按照不超过上一年录取人数的4倍划定。
(二)拟定2023年3月下旬将通过我校招生网(zsb.ybu.edu.cn)向考生开通成绩查询服务。
十三、各专业培养目标与主要课程(见附件8)
十四、录取原则
(一)我校文化课投档分数线执行各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文化课投档分数线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国家政策执行。
(二)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进入文化课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不分艺术文理科,按专业成绩排序,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不分艺术文理科,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排序择优录取。辽宁省只招艺术(历史类)考生,黑龙江省只招艺术文考生。
(三)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专业成绩*100%计算综合成绩排序,分艺术文、艺术理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同等分值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对录取规则排序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该省份政策执行。我校在内蒙古按招生计划的1:1范围内做分数优先录取。
(四)吉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的部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非朝鲜族,朝鲜族计划单列。
(五)音乐学专业器乐只招键盘方向。
(六)参加省统考的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须按照我校规定的省统考子科类对照表执行(见附件9)。
(七)其他按延边大学招生章程执行。
十五、纪律要求
(一)省统考、联考相关纪律要求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校考
1.考生须向学校提交《诚信承诺书》(附件7)。
2.考生提交的独立作品须保证真实,未经任何编辑及后期处理。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按违纪处理,取消成绩,并将违纪情况报送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备案。
3.严禁任何替考行为。我校将严格比对考生报考信息和考试视频信息,如发现替考行为,按违纪处理,取消成绩,并将违纪情况报送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备案。
4.入学后我校将对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复测,对复测成绩与校考成绩有明显差异的考生进行调查,查实有违纪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并将违纪情况报送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备案。
十六、其他
如本方案部门条款与教育部或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均以教育部或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十七、联系方式
招生办:0433—2732477
艺术学院:0433—2435916
美术学院:0433—2435800
招生办网址:http://zsb.ybu.edu.cn
附件详见:https://zsb.ybu.edu.cn/info/1012/15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