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4-03-06 10:28:00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为推动学校美育工作开展,着力选拔培养具有扎实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的艺术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校2024年继续招收艺术类专业学生。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订本简章。

一、专业简介

山东大学艺术学院和机械工程学院开办艺术类专业。

艺术学院设有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3个本科专业,音乐学、美术学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视觉传达设计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交响乐团、民族乐团、合唱团、创新创意设计大赛等艺术实践平台,并与国内外众多高校、艺术团体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机制。学院设有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涉及音乐、美术、艺术设计三个领域),并招收艺术批评、民艺学、中国传统艺术、艺术管理、艺术与文化创意、西方音乐理论、中国艺术史论、艺术产业等8个方向的博士生,主办有CSSCI来源集刊《中国美术研究》。

机械工程学院产品设计专业是山东大学最早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山东省首批设计艺术学(工业设计)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工业设计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博士后流动站,具有本博直读、本硕连读、硕博连读等培养机制。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4年我校艺术类专业计划招生180人,分省分专业(招考方向)计划分配情况如下(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一) 音乐学专业,分为4个招考方向:

1.中国民族器乐表演方向

招考方向

山东

山西

安徽

浙江

河北

河南

合计

竹笛

1



1



26

2



1



唢呐

2

1





扬琴

1




1


柳琴

1



1



琵琶

2

1





1





1

民族打击乐

1




1


二胡

3


2



2

2.西洋器乐表演方向

招考方向

山东

山西

安徽

浙江

河北

河南

小计

小提琴

5



2



26

中提琴

2





1

低音提琴

1




1

1

单簧管

2






双簧管


1





小号

2


1




圆号

1

1





长号

1

1





大管





2


西洋打击乐



1




注:西洋打击乐只招收定音鼓、马林巴、小军鼓。

3.键盘器乐表演方向

招考方向

山东

河北

安徽

合计

钢琴

4

3

2

9

4.声乐表演方向

招考方向

山东

河北

山西

安徽

河南

合计

声乐表演

(只招收:美声、民族)

12

3

3

3

3

24

(二)美术类专业

专业名称

山东

北京

河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河南

小计

美术学

15


3

2

3

3

2

2

30

视觉传达设计

13

2

2


2

2

2

2

25

产品设计

17

3

3

2

4

4

4

3

40

三、报考要求

1.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参加所在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其中,音乐学专业测试乐器或唱法须与我校招考方向一致。

四、录取原则

2024年我校艺术类各专业使用统考成绩录取,其中音乐学使用各省音乐表演统考成绩,美术类使用各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具体录取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录取要求

志愿填报

音乐学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制),在进档考生中,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各招考方向

不可兼报

美术学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制),在进档考生中,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各专业

可兼报

视觉传达设计

产品设计

同分比较规则:专业统考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山东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同分比较规则择优录取。

五、其它事项

1.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我校艺术类各专业除国家和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学校不收取任何其他录取费用。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约9000元/年。

3.新生入学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复查复测不符合相关要求或有舞弊、顶替行为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4.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音乐学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变更音乐学招考方向。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艺术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6.本简章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相关政策调整,则执行最新政策。

六、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咨询(监督)电话:0531-59626977

传真:0531——88564787

电邮:sdbkzs@sdu.edu.cn

网址:https://www.bkzs.sdu.edu.cn/

山东大学艺术学院

地址:济南市洪家楼5号

电话:0531——88377026

电邮:art@sdu.edu.cn

网址:http://www.art.sdu.edu.cn

山东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7923号

电话:0531——88393096

电邮:design@sdu.edu.cn

网址:http://www.mech.sdu.edu.cn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531-88364422(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