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3-06-17 13:46:39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在读期间根据教学需要相关专业安排到邛崃产教园区进行教学)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被录取后,若身体条件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报考艺术(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考试。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报考我校的考生应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学校志愿,招生代码为5141。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提交。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和更改。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陆账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1.填报了我校志愿的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s://zs.cdtc.edu.cn)的单招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生,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2.考生的专业志愿是分类分专业填报,报考类别分为普高(含文理科)类、中职类、艺术(美术)类,考生只能选报一个类别,可填报专业志愿一、专业志愿二、专业志愿三。
(三)资格审核
考生的基本信息采用省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核准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高职单招考试。
凡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准备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填写《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并参加相应类别的考试。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英国南埃塞克斯学院(SouthEssexCollege)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较高设计水平的具备较强英语交际应用能力和设计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专业人才。成绩合格的毕业学生,可获得我校普通高等教育艺术设计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和英国南埃塞克斯学院颁发的艺术设计(室内设计)高等文凭证书(HigherDiplomainArt&Design(InteriorDesign))。毕业生可从事室内外装饰设计和项目管理、市场营销、广告策划与设计制作、展示空间设计等工作。学费为22000元/年。该专业按照普通艺术招生专业的报名方式报名。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意大利佛罗伦萨自由美术学院(AccademiadibelleartilegalmentericonosciutaLibera)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艺术修养、扎实的服装与服饰设计知识和技能、敏锐的市场与流行洞察力、较强的创意设计能力以及创新创业能力的国际化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绩合格的毕业学生,可获得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和意大利颁发的结业证书、资格证书与学分证明。按学生意愿,可学分替换衔接意大利专升本、专升硕学历套读。毕业生可从事服装与服饰原创设计、成衣设计师、设计总监或品牌策划、服装造型师、时装定制设计师、时尚推广、时尚买手、服装品牌管理与服务、服饰品设计师、服装数字传媒、服装进出口贸易、服装管理岗位等。学费为22000元/年。该专业按照普通艺术招生专业的报名方式报名。
七、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普高类考生,使用普高类试卷。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300分。
普高类(文科、理科)考生: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项目,每个项目各100分,总计200分。其中,笔试主要对学生的政治意识、社会认知、职业认知、职业道德、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主要对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特长等方面进行考察。
普高类艺术(美术)考生: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分为艺术技能测试和面试,艺术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20分,面试成绩满分80分。学校不单独组织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按照考生参加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考试总成绩满分300分折算,折合满分120分。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中职类考生使用中职类试卷。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三科共满分300分。
中职非文化艺术类考生: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20分,面试成绩满分80分。专业技能测试着重测试专业基本技能,按照考生所报专业类别要求,对中职考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进行测试。技能测试要点见学校招生网站。
中职文化艺术类考生: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分为艺术技能测试和面试,艺术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20分,面试成绩满分80分。学校不单独组织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按照考生参加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考试总成绩满分300分折算,折合满分120分。
凡参加我校高职单招的所有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划线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根据考生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录取方式是专业志愿优先。按照志愿顺序,结合考生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考生必须全部参加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未参加文化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若出现分类、分专业计划不平衡情况时,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
3.若部分专业出现缺额,是否从具有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进行征集志愿,学校将视情况研究确定。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如果录取就不再参加免试录取流程,未被录取且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将进行免试录取。
(四)时间安排
1.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前,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学校志愿。
2.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前,登录我校招生网站,填报专业志愿,并在网上完成缴费。
3.考生本人于2023年3月23日8:30至3月24日20:00前,自行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打印准考证。
4.申请免试考生须在3月24日16:00前,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学校提供:免试申请表;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5.2023年3月25日9:00-18:30,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6.2023年3月30日,考生可在学校招生网上查询本人综合考试成绩。
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在2023年3月30日16:00前,凭《准考证》到学校招生办公室登记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7.2023年3月31日,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各类最低控制线、各专业录取线。
8.2023年4月1日至4月5日,学校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凡拟录取考生要放弃录取的,必须在4月4日16:00前,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9.2023年4月6日12:00前,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10.2023年6月以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注册,无故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对于查实的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冒名顶替入学以及其他违规录取的新生,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三)若高职单招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四)除本章程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我校在高职单招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六)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本章程由学校教务与专业建设指导处负责解释。
十一、学校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教务与专业建设指导处
地址: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
邮政编码:611731
咨询电话:028-87843209、87846405(传真)
监督电话:028-87843483
咨询QQ:458072049、453088415
咨询QQ群:431531830(普高生)、593311347(中职生)
学校招生网站:http://zs.cd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