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2-02-08 16:47:33
中国药科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高等药学学府,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钟灵毓秀的古都南京,始建于1936年,秉承“精业济群”的校训精神,以“培育药界精英、研发普惠良药、贡献幸福生活”为使命,为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高素质药学专门人才,一大批学术栋梁、行业领袖和政界精英在卫生健康事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拓展素质教育,选拔体育人才,繁荣校园文化,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的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和计划
(一)招生项目:排球
(二)招生计划:12人
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分为文化课单独考试、二本线65%和二本线三个类别,考生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考。按教育部集体项目招生人数要求,男子排球和女子排球各录取类别给予资格总人数均不超过6人。具体计划见下表:
若某一录取类别符合认定要求的人数不足,空余计划依据紧缺程度在符合认定要求的生源中依次递补,男子排球和女子排球每个位置递补人数分别不超过1名。各录取类别具体递补顺序为:
文化单考录取类别:男子排球副攻缺额,递补男子排球接应;男子排球接应缺额,递补男子排球副攻。
二本线65%录取类别:男子排球缺额,依次递补顺序为男子排球主攻、男子排球自由人、女子排球接应;女子排球缺额,依次递补顺序为男子排球主攻、男子排球自由人。
二本线录取类别:男子排球缺额,依次递补顺序为女子排球副攻、女子排球主攻、女子排球二传、女子排球自由人;女子排球缺额,依次递补顺序为女子排球副攻、女子排球主攻、女子排球二传、女子排球自由人、男子排球二传。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区、市)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报名条件,具备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参加过以下赛事的运动员不得报考:中国排球超级联赛、全国排球锦标赛、全国排球大奖赛、全国排球冠军赛、全国青少年U21男子排球冠军赛、全国青少年U20女子排球冠军赛、全国青少年U19及以下年龄组排球系列比赛、全国沙滩排球锦标赛、全国沙滩排球冠军赛、全国沙滩排球巡回赛、全国青年U21沙滩排球锦标赛、全国青年U20沙滩排球锦标赛、全国青年U19及以下年龄组沙滩排球系列比赛。其中,以学籍所在中学名义参赛的不受限制。
“文化课单独考试”类别仅限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报考。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月19日至2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注册账号后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完成在线报名:
1.报名材料包括《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运动员等级证书、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网址: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index&c=look&a=look)运动技术等级查询截屏、获得运动员等级证书对应比赛的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成绩册(封面和本人信息页)、参赛秩序册(封面和本人信息页)、主力上场队员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成绩册(封面和本人信息页)、参赛秩序册(封面和本人信息页)、主力上场队员证明(排球项目提供)】、测试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个人照片、身份证、普通高考报名表等材料原件,如提供成绩册和参赛秩序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中学公章或比赛组委会公章。
2.扫描上传《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前,须确保申请表内各项信息填写正确、完整且按要求加盖中学公章。
3.系统中要求上传的各项材料不需要邮寄,材料原件将在测试报到时审查,请考生妥善保管。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报名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选拔程序
(一)“文化单考”类别
1.资格初审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报考我校“文化单考”类别。该类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中国药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和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2. 现场测试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测试
1)报到时间、地点:
2022年3月中旬,中国药科大学。
因现场采集照片和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本人持身份证、绿色“苏康码”、14天行程查询记录、抵宁后报到当日前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在规定时间报到(不接受代报到),领取准考证。逾时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测试时间、地点:
2022年3月中旬,中国药科大学。
具体日程安排将于测试前10日左右在中国药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测试方案可能因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3.录取办法
1)我校在体育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如出现同分,依次比较实战能力、基本技术、身体素质),按照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分项目择优给予文化单考候选资格,文化单考候选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180分及以上。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要求的候选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需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确定最终文化单考入选考生名单及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未达到要求的候选考生,不再给予优惠录取资格。
2)通过文化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3)入选考生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核准,办理录取手续。
4)获得文化单考录取资格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协议》,具体条款以签订协议为准。
(二)“二本线65%”和“二本线”类别
1.资格初审
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中国药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和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2. 现场测试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测试
1)报到时间、地点:
2022年3月中旬,中国药科大学。
因现场采集照片和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本人持身份证、绿色“苏康码”、14天行程查询记录、抵宁后报到当日前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在规定时间报到(不接受代报到),领取准考证。逾时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测试时间、地点:
2022年3月中旬,中国药科大学。
具体日程安排将于测试前10日左右在中国药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测试方案可能因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3.录取办法
1)学校按照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根据考生体育测试成绩(如出现同分,依次比较实战能力、基本技术、身体素质),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及录取类别(给予二本线65%录取资格的考生体育测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给予二本线录取资格的考生体育测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考生信息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
2)入选考生须参加2022年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填报我校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3)对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我校将予以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4)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具体批次设置以相应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为准),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政策执行。
5)高考成绩公布后,入选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协议》,具体条款以签订协议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省(区、市)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统一测试并达到合格水平。
(二)我校体育专项测试之前,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录取的考生,必须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活动。
六、监督机制
(一)中国药科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生工作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监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电话:025-86185570
七、联系方式
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电话:025-83271319、83271422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邮编:211198
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办
八、其他
(一)若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生简章由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