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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16-06-12 16:24:58

  为了做好2016年我院的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有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二、国标代码:13932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2016年招生专业、类别、人数:

  2016年面向全国5省(区)招收1000名高职(专科)生。

  六、招收对象: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七、录取规则:

  1. 外语语种不限。

  2.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要求。

  3. 高考成绩按文史、理工类别从高到低录取,无单科成绩限制或加试。

  4. 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执行各省投档政策规定。

  5. 旅游管理专业要求:(一)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55米以上;(二)五官端正,身体无残疾;(三)矫正视力达1.0以上。其它专业执行教育部公布的高考体检标准,无其它特殊要求。

  八、学习地点:2016级新生在长安校区学习。

  九、收费标准:

  学费5500元/学年,住宿费650元/学年。

  十、毕业与就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单位: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按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推荐就业。

  十一、学校地址:

  友谊校区:西安市友谊西路175号 邮政编码:710068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南段 邮政编码:710109

  咨询电话:029—88427211 88419444

  学院网址:www.sxjgy.com 电子邮箱:sxjgy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