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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上海电机学院2024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4-05-07 09:58:24



一、院校全称

上海电机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临港校区(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

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690号

工商管理类、工业工程类、经济学类本科专业学生就读校区为闵行校区。

其他本科专业学生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电机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机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电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电机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机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一)2024年我校招生计划5人,其中文史类3人,理工类2人。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录取规则

学校按照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投档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志愿依次录取到专业。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依次比较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中文成绩。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工学普通本科专业7000元/年。[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管理学、经济学普通本科专业6500元/年。[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财预(2003)93号]、[沪价费(2003)56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二、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相关企业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三、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38223140

十四、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dju.edu.cn

招生办官网:zhaosheng.sdju.edu.cn

咨询电话:021-38223045

十五、其他须知

1.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后完成专业基础阶段学习,根据所在招生大类专业分流办法实行专业分流。

2.入学一年后,符合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要求可申请转专业。

3.本科教学在临港校区和闵行校区完成,部分专业教学地点可能根据学校规划进行调整。





附件:上海电机学院2024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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